“裸官”现象在中国并非一个新问题。在世界政治舞台上,无论是民主国家还是专制国家,其实都无法容忍所谓的“裸官”现象。试想想,在一个国家掌权做官,靠这个国家的纳税人供养,理当爱这个国家,爱这个国家的人民。如果把妻儿老小都送往异国他乡,享受另一种生活,这样的“裸官”在任何国家其实都做不下去,没想到中国是个例外。
为什么会允许“裸官”现象长期存在?中国究竟还有多少幸福的“裸官”?这或许是一个值得全社会深思也值得官方检讨的问题。
据《南方都市报》报道,在5日结束的广东省委十届十一次全会上,与会代表全票通过了《中共广东省委关于加强市县领导班子建设若干问题的决定》(下称《决定》),当中明文指出,“裸官”不能担任党政正职和重要敏感岗位的领导职务。这是继2009年深圳率先为“裸官”设限之后,广东再进一步扩大范围推行这项举措,以此加大制度反腐的动作。
所谓“裸官”,是指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官员。官员本当与自已所在国家的人民同享乐共患难,这应当是任何政治体制下对官员的基本要求,而奉行共产主义理想的官员道德标准应该更高,爱国情操也要更高,“裸官”显然背离了这一基本要求。况且,几乎所有的“裸官”都没有把配偶、子女送往热爱的朝鲜、非洲这类第三世界国家,而是送往被他们称为敌对势力的欧美资本主义国家。很难想象,仅凭官员正常的收入岂能供养一家人在国外的生活?由此看来,“裸官”的背后,几乎都意味着腐败。
素有“中国高铁总设计师”之称的张曙光就是著名的“裸官”,网传他在任期间已敛财20亿美元,早在多年前,他就把家人送往美国,并在美国多处购置了豪宅,去年倘若不是铁道部部长出事,这位铁道部的红人依然享受着“裸官”的幸福。
“裸官”一般都很敏锐,发现苗头不对,撒腿就跑,可以保住贪腐之财。尽管监督“裸官”的法规这几年也陆续出台,但执行并不到位,“裸官”大多仍沿袭着只有案发才暴露的惯例。大名鼎鼎的庞家钰、蒋基芳、周金伙,包括张曙光,都是在被查处之后,人们才惊讶地发现,这些贪腐官员原来一直都是“裸官”。
中共中央党校教授林喆曾公开一份保守的数据,自1995年到2005年,中国已有118万官员的配偶和子女在国外定居。这个数字在最近五年,保守估计也翻了一倍。
如此庞大的“裸官”群体,是中国政坛的奇怪现象。中国有庞大的纪检监察组织,中国有严格的出入境管理制度,中国更有众多的安全情报体系,为什么眼睁睁看着“裸官”群体的壮大?官员财产申报制度迟迟不愿出台,完善一个“裸官”登记管理制度党内应该达成共识吧。
2010年4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加强管理的暂行规定》,要求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向组织(人事)部门书面报告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的有关情况,在有关情况发生变化时也要及时报告。
殊不知这个规定出台后,有多少“裸官”如实申报?有多少“裸官”谎报或瞒报?党政部门又将如何应对?仅仅只要求“一把手”不得“裸官”,其实还远远不够。(文/蔡慎坤)作者系《凤凰网》2011年度十大影响力博主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