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摩托车酒驾更是危险,害人害己。2023年12月6日19时许,刘某某饮酒后驾驶渝BZ***6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至綦江区古南街道康德城路段时,碰撞正在人行横道过马路的敖某某,造成敖某某受伤的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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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在现场处置时,发现摩托车驾驶人刘某某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经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27毫克/100毫升,刘某某对自己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供认不讳,民警随即将其带至綦江区人民医院抽血送检。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醒
摩托车也属于机动车,酒后驾驶同样要受到处罚,驾车上路一定要遵守交通法律法规,不要抱有侥幸心理,珍爱生命,拒绝酒驾!
原标题:【冬季交通整治】警示曝光|饮酒后驾驶两轮摩托撞倒正在过斑马线行人,负全责
来源:平安綦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