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重庆市户籍和我区正式学籍的应届初三学生;2023年未获得九年义务教育毕业证书或因受记过及以上处分未参加初中学业考试且处分已撤销的学生;18周岁以下(2006年8月31日及以后出生)的往届初中毕业生。
2、根据《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规定,在綦江区就读初中的归侨子女,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 台 湾 籍居民子女可在初中毕业学校报名参加我区中考。
3、按照市教委要求,具有连续两年重庆市初中学籍且在我区初中学校就读的市外户籍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可报名参加我区2024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并纳入我区普通高中学校录取(第一批次指标到校录取除外)。
4、在我区初中实际就读并具有连续两年重庆市学籍的非重庆市户籍现役军人、进藏干部和高层次人才子女参加我区中考,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三、报名地点
应届初中毕业生在对应学校报名登记;往届毕业生、随迁子女等可在南州中学报名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