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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自损财产规避执行,罚款悔过法不容情!綦江法院判了… [打印本页]

作者: xia2021    时间: 2024-6-16 11:05
标题: 自损财产规避执行,罚款悔过法不容情!綦江法院判了…
近日,綦江法院对故意损毁财产的某科技公司法定代表人易某某处以罚款1万元,并责令具结悔过,有力维护了法律权威和司法尊严。

案情概述

某工程公司与某科技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诉讼过程中,双方自愿达成和解,并由綦江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确认某科技公司于2024年1月31日前、4月30日前分别支付某工程公司工程款95万、100万元,共计195万元。期限届满后,某科技公司未支付任何款项,某工程公司遂向綦江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期间,某工程公司发现某科技公司名下小型商务车一辆,遂申请綦江法院予以扣押。綦江法院执行110接到举报线索后,立即启动应急机制,执行干警、派驻法警当即赶赴现场处置。

执行现场

该小型商务车驾驶员发现异常后,准备驾车离开现场,某工程公司工作人员当即上前阻止其离开。期间,该驾驶员突然情绪失控,驾驶车辆尾部撞击墙面后,逃离了现场。执行人员到达现场后,当即固定车辆受损情况,联系拖车将该小型商务车运回法院扣押,并对该驾驶员的身份信息展开调查,最终锁定该驾驶员系某科技公司法定代表人易某某。



司法制裁

固定相关证据后,綦江法院执行干警当即电话联系某科技公司法定代表人易某某来院接受处理,并告知相应法律后果。迫于强大的法律威慑力,易某某主动来到綦江法院,对故意驾车撞击墙壁的行为供认不讳,承认错误并请求谅解。执行干警对易某某的行为予以训诫,考虑到车辆受损程度较轻、易某某认错态度较好等因素,最终决定对易某某处以罚款1万元,并责令具结悔过。易某某当场撰写了悔过书,缴纳了罚款1万元,并表示将与某工程公司协商,积极履行付款义务。


今年以来,綦江法院建立执行110常态化工作机制,始终保持对规避执行的高压态势,不断加大执行力度,努力提升执行兑现,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

原标题:「司法为民」自损财产规避执行,罚款悔过法不容情

来源:重庆綦江法院

作者: sanyue    时间: 2024-6-16 11:05

作者: SLQ    时间: 2024-6-16 11:26
老赖太多了
作者: 禾田老稻    时间: 2024-6-16 11:56
企业的钱跑得很积极,很多老百姓的工资,也需要法院支持
作者: 綦江女子    时间: 2024-6-16 14:48
情愿撞烂,都拒不执行,可见这个公司法人的无赖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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