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6月13日,綦江区公安局三角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线索,一驾驶员驾驶车辆号牌为渝D1***8的普通二轮摩托车存在驾驶载客汽车、货运机动车以外的其他机动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的违法嫌疑。接到举报后,民警立即开展调查,在三角镇农贸街路段将刘某驾驶的普通二轮摩托车当场查获。经查,驾驶人刘某存在驾驶载客汽车、货运机动车以外的其他机动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民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的规定,对刘某作出罚款200元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