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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綦江人 “特供酒”消费提示 [打印本页]

作者: xia2021    时间: 2024-7-4 09:15
标题: @綦江人 “特供酒”消费提示
“xx单位专用酒”“国酒定制 个性尊享”……
一瓶酒贴上这些字样便摇身一变,
成了所谓的“特供酒”,
价格更是翻了几十倍。
为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
营造规范有序的酒类市场营商环境,
严厉打击制售“特供酒”违法违规行为,
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重庆市大渡口区、綦江区、长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联合攀枝花市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
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

一、树立理性消费观念
消费者要树立理性消费观念,不要盲目轻信、追求所谓“特殊待遇”,不要相信在标签、说明书、包装、广告、宣传物品上印刷或宣称“特供”“专供”“内供”党政机关和军队(含拼音及其缩写、英文缩写、汉字谐音等)的酒类商品。市场上出现的各类“特供酒”打着特殊渠道、独家供应的旗号,吸引消费者的眼球,往往是不良商家虚构概念以低档白酒罐装、勾兑生产、销售来牟取暴利。

二、提高安全消费意识
应选择具有酒类商品经营许可资质的专卖店、商超、经营企业购买所需的酒类,不购买来源不明或“三无”产品的商品。购买时注意查看产品外包装是否完整严实、印刷是否规范清晰、标签信息是否齐全,是否标注生产单位名称、地址、产品标准号、质量等级、配料表、酒精度、净含量、生产日期、生产许可证编号等相关信息。注意索取并保管好购买票据,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不轻易相信虚假宣传和夸大其词的广告,避免上当受骗。

三、积极举报违法行为
目前,市场监管部门正在开展“特供酒”清源打链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制售“特供酒”有关违法违规行为。消费者如果购买到“特供酒”,或发现“特供酒”问题线索,请及时拨打12315或12345进行投诉举报。


同时也在此提醒酒类经营者:

要切实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加强行业自律,规范生产经营管理,拒绝生产销售“特供酒”等违规产品。

广告商、广告发布者严禁设计、制作、代理、发布“特供酒”广告和信息。

原标题:“特供酒”消费提示

来源:綦江市场监管


作者: sanyue    时间: 2024-7-4 09:15

作者: 回龙谷主    时间: 2024-7-4 11:07
计划经济时有,开放基本没有了。
实际中有,但不使用相关特殊标签,和普通商品一样,只是会单独装车单独存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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