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608 发表于 2024-08-10 03:10
怎么马来西亚的事也拿到我们这儿来说了?
血盟 发表于 2024-08-10 08:45
这又有什么关系了,正义的信息无国界传播
4608 发表于 2024-08-10 10:35
正义?你把你认为正确就称之为正义而已。仿佛中国即无正义了?死了一个学生,就算霸凌好了。然后绞杀参予的六个学生?没个主犯,从犯吗?这就正义了?我们是个法制国家,特别是你三斤,身披多重身份的新时代公民,把野蛮当作正义总不合适。
4608 发表于 2024-08-10 10:35
正义?你把你认为正确就称之为正义而已。仿佛中国即无正义了?死了一个学生,就算霸凌好了。然后绞杀参予的六个学生?没个主犯,从犯吗?这就正义了?我们是个法制国家,特别是你三斤,身披多重身份的新时代公民,把野蛮当作正义总不合适。
血盟 发表于 2024-08-10 12:02
每个人都可以亮明自己内心善恶的标准,在我的价值观里,剥夺别人生命的团伙,都是主犯,就应该以命换命
秋老虎 发表于 2024-08-10 13:16
要是你的娃儿遭这样了你还会这样说吗?
大叔@ 发表于 2024-08-09 21:05
邯郸那三个批崽崽就该执行绞刑 !
秋老虎 发表于 2024-08-10 13:16
要是你的娃儿遭这样了你还会这样说吗?
4608 发表于 2024-08-10 10:35
正义?你把你认为正确就称之为正义而已。仿佛中国即无正义了?死了一个学生,就算霸凌好了。然后绞杀参予的六个学生?没个主犯,从犯吗?这就正义了?我们是个法制国家,特别是你三斤,身披多重身份的新时代公民,把野蛮当作正义总不合适。
綦牛找马 发表于 2024-08-10 13:24
也可以乱楸砍死
4608 发表于 2024-08-10 13:18
前因后果经过事实均不重要,审判过程省略,只要心中的正义即可?是这样吗?
4608 发表于 2024-08-10 13:43
这个事可能三斤都没去详细了解过,就只是觉得符合自个儿的标准而已。该起案件发生在2017年5月。该国国防大学的受害人是因被怀疑偷同学笔记本电脑,遭六名同学私刑拷打(用电烫斗等)致死。吉隆坡法院一审是判的过失致人死亡。即过失杀人罪。判的是十八年监禁...此之后才是三斤引用的...也就是上诉后改判。这在马来西亚国内也引发大讨论,分成支持及反对派...总之,并非终审。 三斤无非习惯性的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罢了...
4608 发表于 2024-08-10 13:43
这个事可能三斤都没去详细了解过,就只是觉得符合自个儿的标准而已。该起案件发生在2017年5月。该国国防大学的受害人是因被怀疑偷同学笔记本电脑,遭六名同学私刑拷打(用电烫斗等)致死。吉隆坡法院一审是判的过失致人死亡。即过失杀人罪。判的是十八年监禁...此之后才是三斤引用的...也就是上诉后改判。这在马来西亚国内也引发大讨论,分成支持及反对派...总之,并非终审。 三斤无非习惯性的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罢了...
登了嘛烫 发表于 2024-08-10 13:36
你们国家是法制国家了吗?
血盟 发表于 2024-08-10 13:54
我的价值观就是这样,把别人家的孩子弄了,就得以命抵命
4608 发表于 2024-08-10 14:00
我们还是能算法治国家,法治社会!当然,这还需要不断完善,不停推进...
登了嘛烫 发表于 2024-08-10 13:37
关键是那几个批崽崽还活得好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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