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孤独相爱 发表于 2024-11-04 18:54
除非对方有疾病,无劳动能力的可以不是不得行
我与孤独相爱 发表于 2024-11-04 18:54
除非对方有疾病,无劳动能力的可以不是不得行
我与孤独相爱 发表于 2024-11-04 19:00
你可以申请执行啊
我与孤独相爱 发表于 2024-11-04 19:00
你可以申请执行啊
我与孤独相爱 发表于 2024-11-04 19:00
你可以申请执行啊
猫忘了鱼尾纱 发表于 2024-11-04 19:02
能不能变更抚养权,要求另一方拿了
白撕不得其姐 发表于 2024-11-04 19:06
大人两个离婚最受伤的是娃儿,最无辜的也是娃儿,哎!可怜的娃
猫忘了鱼尾纱 发表于 2024-11-04 19:08
就是不负责任,为了外面一条狗,自己十月怀胎的娃都不要
白撕不得其姐 发表于 2024-11-04 19:24
昨天看了你发的帖子,你这么说话确实有点欠妥,哪有娘不心疼自己的娃儿的,人家都说了你养不起给她送去,人家不要你拿钱你就给她送去撒,不过说实话你娃儿真的是造孽,被推过来推过去的,真的为这个娃儿有你们这样的父母感到悲哀
白撕不得其姐 发表于 2024-11-04 19:24
昨天看了你发的帖子,你这么说话确实有点欠妥,哪有娘不心疼自己的娃儿的,人家都说了你养不起给她送去,人家不要你拿钱你就给她送去撒,不过说实话你娃儿真的是造孽,被推过来推过去的,真的为这个娃儿有你们这样的父母感到悲哀
白撕不得其姐 发表于 2024-11-04 19:24
昨天看了你发的帖子,你这么说话确实有点欠妥,哪有娘不心疼自己的娃儿的,人家都说了你养不起给她送去,人家不要你拿钱你就给她送去撒,不过说实话你娃儿真的是造孽,被推过来推过去的,真的为这个娃儿有你们这样的父母感到悲哀
白撕不得其姐 发表于 2024-11-04 19:24
昨天看了你发的帖子,你这么说话确实有点欠妥,哪有娘不心疼自己的娃儿的,人家都说了你养不起给她送去,人家不要你拿钱你就给她送去撒,不过说实话你娃儿真的是造孽,被推过来推过去的,真的为这个娃儿有你们这样的父母感到悲哀
白撕不得其姐 发表于 2024-11-04 19:24
昨天看了你发的帖子,你这么说话确实有点欠妥,哪有娘不心疼自己的娃儿的,人家都说了你养不起给她送去,人家不要你拿钱你就给她送去撒,不过说实话你娃儿真的是造孽,被推过来推过去的,真的为这个娃儿有你们这样的父母感到悲哀
缘在∥心珍惜 发表于 2024-11-04 19:31
谁都是站在道德的制高点选择自己安逸,不能扯到娃儿身上去。你说的他她说的都有道理,但都不想负责任的话,当初瘾子就小点嘛!就你说的,娃儿给到那种女人的话,娃儿成长过程中身心能健康?主要是解决问题!楼主可以去咨询哈,花不了几个钱。
缘在∥心珍惜 发表于 2024-11-04 19:31
谁都是站在道德的制高点选择自己安逸,不能扯到娃儿身上去。你说的他她说的都有道理,但都不想负责任的话,当初瘾子就小点嘛!就你说的,娃儿给到那种女人的话,娃儿成长过程中身心能健康?主要是解决问题!楼主可以去咨询哈,花不了几个钱。
王王123 发表于 2024-11-04 19:34
协议一旦生效很难改 除非你收集证据她不管娃儿或者她对娃儿不好的行为你可以去行政中心问问律师
王王123 发表于 2024-11-04 19:34
协议一旦生效很难改 除非你收集证据她不管娃儿或者她对娃儿不好的行为你可以去行政中心问问律师
两心相悦的宝妈 发表于 2024-11-04 19:35
可以起诉更改
lucky... 发表于 2024-11-04 19:47
感觉协议离婚一点*用没得 到时候该反悔就反悔 还得起诉一遍
猫忘了鱼尾纱 发表于 2024-11-04 19:41
娃在旁边 ,把娃推开车直接走,娃在哭
猫忘了鱼尾纱 发表于 2024-11-04 19:48
是不是喔,还可以重新开庭
lucky... 发表于 2024-11-04 19:47
感觉协议离婚一点*用没得 到时候该反悔就反悔 还得起诉一遍
猫忘了鱼尾纱 发表于 2024-11-04 19:49
但是人家是法院判决书写了啊,还可以重新开庭嘛
lucky... 发表于 2024-11-04 19:52
我说的协议离婚是民政局一个月冷静期那种可以反悔,法院判决书的话应该不能更改了
猫忘了鱼尾纱 发表于 2024-11-04 19:55
法院应该可以吧,娃个人名义起诉
yyy大灰狼 发表于 2024-11-04 20:04
当初干那个事的时候,你为啥不给光头强戴个安全帽嘛,现在大人扯皮,娃儿造孽
农村人在城市 发表于 2024-11-04 20:09
一个大男人,不是一个月7八千工资迈,还要*的拿抚养费,丢人现眼了
猫忘了鱼尾纱 发表于 2024-11-04 20:12
问都不想跟你这样的人说
农村人在城市 发表于 2024-11-04 20:16
丢人现眼,丢丰都男人的脸,
农村人在城市 发表于 2024-11-04 20:09
一个大男人,不是一个月7八千工资迈,还要*的拿抚养费,丢人现眼了
tkf 发表于 2024-11-04 21:36
说得好,真心瞧不起这种男人,而且行为又极端,做人要拿的起放得下,何必纠缠不休,有这个时间耗,还不如想想好好赚钱让自己娃儿过上好生活,其实看他昨天发的帖子他就是不甘心,想套到那个女的,越是这样越遭恨越不可能挽回啥子,努力改变自己才是真的
~阿杜 发表于 2024-11-04 23:29
干嘛要把昨天的贴删了呢?
猫忘了鱼尾纱 发表于 2024-11-04 19:26
关键人家要下户口,非要下,一定下,怕白养
舒多余 发表于 2024-11-05 02:51
好大回事嘛,一个有工作的男人养不起娃儿,无非不想养罢了,穷有穷的养法,大把单亲妈妈月薪几千块把娃儿抚养长大的,外卖骑手背起娃儿送餐都能养,不喜勿喷
猫忘了鱼尾纱 发表于 2024-11-04 18:59
对方是一分钱不拿,也不管
白撕不得其姐 发表于 2024-11-04 19:24
昨天看了你发的帖子,你这么说话确实有点欠妥,哪有娘不心疼自己的娃儿的,人家都说了你养不起给她送去,人家不要你拿钱你就给她送去撒,不过说实话你娃儿真的是造孽,被推过来推过去的,真的为这个娃儿有你们这样的父母感到悲哀
三少爷没剑 发表于 2024-11-05 06:42
法院都判了,自己也签字认可没继续上诉了就认了吧,一辈子就那么几十年光阴,很快就过去了,不作无所谓的争扎,就如前面有网友说的,法院判决一般是很难更改的。你估计是孩子想自己养着,想前妻从不负担生活费变更每月给一定生活费,真的这是很困难,或几乎不可能的,除非你患有重大疾病丧失工作能力。好好生活,别去东想西想的,难道前妻死了你不过了吗?当然男的离了带孩子再婚困难些,我离了已是单身了十多年了,还有几年就退休了,时间真的过得太快,按男人平均寿命来算我还能活十几年,计较太多没意义,愿你走去阴霾,活在阳光下面!
血盟 发表于 2024-11-05 06:56
法院是可以更改抚养权和抚养费的,但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 抚养权的变更:
- 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比如一方因车祸导致严重伤残,无法再照顾孩子的日常生活起居、学习等,这种情况下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变更抚养权。
- 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如果一方对孩子不管不问,不履行抚养义务,或者存在打骂、虐待孩子等行为,那么另一方有权要求变更抚养权。例如,有的父母离婚后将孩子丢给老人照顾,自己对孩子的生活和学习完全不管不顾,这种情况就可能符合变更抚养权的条件。
- 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八周岁以上的孩子已经有了一定的自主意识和判断能力,法院在审理抚养权变更案件时,会充分考虑孩子的意愿。如果孩子明确表示愿意跟随另一方生活,且该方有抚养能力,那么法院通常会支持变更抚养权。
- 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这是一个兜底条款,具体情况需要法官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判断。比如原抚养方失业、外出工作、生活,难以照顾子女,无抚养权一方移居到更有利于孩子成长的环境等情况,有可能被认定为有正当理由变更抚养权。
- 抚养费的变更:
- 抚养费增加的情形:
- 物价调整,原定数额难以维持子女生活所需:随着经济的发展,物价不断上涨,如果原来约定的抚养费数额已经无法满足孩子的基本生活需求,那么抚养孩子的一方可以要求增加抚养费。
- 子女升学、实际所需抚养费用超过原定数额:孩子升学后,学费、学习资料费等费用增加,或者孩子参加一些兴趣班、辅导班等额外的学习活动,导致抚养费用增加,也可以要求另一方增加抚养费。
- 子女身患疾病,抚养一方无力支付全部医疗费用:如果孩子生病,需要支付高额的医疗费用,而抚养孩子的一方无法独自承担,那么可以要求另一方分担医疗费用或者增加抚养费。
- 有给付义务的一方经济收入显著增加:比如另一方的工资大幅上涨、获得了高额的奖金或者投资收益等,这种情况下,抚养孩子的一方可以要求对方增加抚养费,以保障孩子的生活质量。
- 抚养费减少的情形:主要指给付一方由于长期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经济相当困难,无力按原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一方又能负担子女的大部分抚养费,那么可请求减少给付。
如果想要变更抚养权或抚养费,需要向法院提起诉讼,并提供相关的证据材料,如孩子的生活状况、双方的收入情况、健康状况等证据,以支持自己的主张。
YLM 发表于 2024-11-05 07:21
自己的娃,就算对方不出钱,自己不吃不喝也要养大,我就是要了娃,对方要房并且不出抚养费
喷不平 发表于 2024-11-05 08:24
要有确切证据,另一半儿对孩子不好。
猫忘了鱼尾纱 发表于 2024-11-05 08:26
上次自己傻 ,下次保留证据视频,对孩子的
tkf 发表于 2024-11-04 21:36
说得好,真心瞧不起这种男人,而且行为又极端,做人要拿的起放得下,何必纠缠不休,有这个时间耗,还不如想想好好赚钱让自己娃儿过上好生活,其实看他昨天发的帖子他就是不甘心,想套到那个女的,越是这样越遭恨越不可能挽回啥子,努力改变自己才是真的
暖心宝子 发表于 2024-11-05 08:45
而且还是个大男人,随便工资也有7.8千,养个娃儿都养不起蛮。再说了女的也没说不要娃,还说让他给她送去,人家也不要他给抚养费自己一个人养。
YLM 发表于 2024-11-05 07:21
自己的娃,就算对方不出钱,自己不吃不喝也要养大,我就是要了娃,对方要房并且不出抚养费
猫忘了鱼尾纱 发表于 2024-11-05 08:49
关键点朋友们没有搞明白,人家要下户口,跟娃下户口,不然第三的个男人一起怕白养,关键我同意娃跟她,非要我父母同意娃跟她了来,我就搞不明白为什么娃跟她要父母决定
暖心宝子 发表于 2024-11-05 09:13
还不明白么,就是不想跟你有半点关系,想把过去断干净,对方养为什么不能下户口,况且也不要你给抚养费。你再这样下去,只会让自己成为那个最丢人的人。有能力你就养,没能力就给对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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