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绍隆题记石碑周边的乱石被清理了,石碑也安全了!”近日,重庆市綦江区检察院检察官对一起市级文物保护案开展“回头看”,看到在綦江边屹立800余年的摩崖石碑“转危为安”时,心中无比踏实。
綦江是长江一级支流,在其所流经的赶水镇水域岸边,屹立着一块李绍隆题记石碑。据了解,该石碑为南宋绍兴年间李延昌(字绍隆)所刻摩崖石碑,距今已有870余年历史,因其刻有100个楷体大字,被当地百姓称为“百字石”。2003年5月,这块石碑被确定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今年5月初,该院检察官在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专项监督活动中发现,石碑周围不仅杂草丛生,还有大量弃石自上而下倾倒堆砌,直抵石碑处。
“石碑处于一个斜坡底端的河道旁,雨季马上就要来了,这些弃石容易形成小股泥石流,不但存在冲毁石碑的危险,还会影响河道行洪安全。”一番现场勘查后,该院检察官饶光兰意识到问题很严重。
借助无人机拍摄的画面,检察官看到,大量弃石覆盖了整个山坡。那么,这些弃石从何而来?饶光兰和同事走访了当地村委会。原来,附近村民施工建房时,为图省事将挖取的碎石泥土倾倒于此,一堆就是数月之久。
5月10日,该院分别向綦江区文旅委和赶水镇政 府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采取措施确保文物和河流行洪安全。收到检察建议后,二单位及时回填、平整被破坏的土地,并播撒草种,在雨季来临前完成了整改。
为杜绝违法倾倒弃石现象再次发生,赶水镇政 府在210国道沿线设置了安全防护栏,增设文物保护标识牌。此外,该院与文旅部门联合出台《建立加强文化遗产领域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实施意见》,推动检察监督与行政履职同向发力、协同治理。
“依托长江生态检察官制度,检察机关与行政部门一体发力,实现了长江历史文物整体化、多层次协作保护。”重庆市人大代表、綦江南州中学校校长王维刚说。(满宁 彭静 刘乔月)
原标题:宋代古石碑转危为安重庆綦江:推动长江文物和流域生态双保护
来源:检察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