綦城市民注意啦 从即日起 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区 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 整治范围、重点和措施已明确 一起看
关于创建全国文明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的通告
为提升 綦江区城市形象,全力助推创建全国文明城区工作,进一步规范城区道路交通秩序,切实营造安全、畅通、有序、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重庆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规定,綦江区公安局将在城区范围内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 从即日起,全面常态化开展整治。
二、整治范围 綦江区城区范围内所有城市主次干道、人行道、背街小巷及消防通道。
三、整治重点 1. 机动车乱停乱放、违反限时停车、违反禁令标志标线停放以及占用人行道、消防通道等停放车辆的。 2. 机动车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及时停车让行的。 3. 机动车超速、闯红灯、违法载人、超员、不戴安全头盔、违法掉头、不按导向车道行驶的。 4. 电动自行车、非机动车无牌上路行驶、闯红灯、逆向行驶、乱停乱放、不戴安全头盔、不按导向车道行驶的。 5. 行人闯红灯、横穿道路、跨越隔离设施的。
四、整治措施 1. 公安机关将采取不定时、不定点的方式对上述违法行为重点查处,对违法停车拒不驶离的将采取拖移的强制措施。 2. 公安机关将对违法停车、闯红灯等不文明行为在平安綦江等媒体平台进行公开。 3. 对拒绝、对抗和阻碍执法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给予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积极配合交通秩序整治工作,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抵制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摒弃不文明交通陋习,共同营造安全文明、畅通有序的綦江城区道路交通环境。
治理的是秩序,营造的是环境 綦城是我家,文明靠大家 希望广大居民朋友对 城区交通秩序综合整治行动 予以理解、支持、配合 自觉做到文明出行、安全出行
原标题:即日起!綦江开展全面整治,这些行为要不得→
来源:綦江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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