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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有很多补贴可以领取
今天又来给大家介绍一种补贴:
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
具体补贴对象、标准等信息如下
快来看看你能申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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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对象
1.新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和登记失业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在我市按规定为其连续缴纳1年以上社会保险费且仍在参保的小微企业。
2.在重庆市行政区域内实现以下灵活就业,并在重庆市以个人身份连续缴纳1年以上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且仍在参保的登记失业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
①网络配送员;
②个体工商户雇工(夫妻关系除外);
③在城市管理部门规定区域和时间内,销售农副产品、日常生活用品的商贩(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的除外);
④网约车驾驶员。
补贴标准及期限
1.对新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和登记失业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的小微企业,按照1万元/人/年的标准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时间为1年,同一人只能享受一次。
2.对实现灵活就业的毕业生,按照6000元/人/年的标准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时间最长不超过2年。
补贴程序
1.申请。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实行“先缴后补”的原则。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后,及时办理就业登记,在连续参保满1年后,向企业注册地区县(自治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补贴,填报申请表和花名册。登记失业离校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后,在就业地(网络配送员和网约车驾驶员在参保地任一街镇)办理就业登记和补贴备案登记,连续就业并参保1年后,向就业登记地街道(乡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1次补贴;再次连续就业并参保1年后,按照上述程序再申请1次补贴,每次申请时均需填报申请表。
2.审核。区县(自治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就业登记地街道(乡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通过“渝悦·就业”应用比对就业失业登记、参保等信息,审核申请资料。就业登记地街道(乡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自灵活就业人员申报补贴备案登记起,通过走访调查等方式,及时核实申请人就业情况。符合条件的,报区县(自治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审核。
3.公示。区县(自治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将拟享受补贴的申请单位(个人)、补贴标准、补贴金额等情况在本级政 府门户网或人力社保部门官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4.确认。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区县(自治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将符合条件的申请单位(个人)资料(含附件13)送财政部门确认。
5.划拨。区县(自治县)财政部门每季度首月底前将上季度送达确认的补贴划入申请单位(个人)账户,并将经费划拨情况反馈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注意事项
1、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每季度集中办理一次。高校毕业生单位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按照“直补快办”模式经办执行。
2、高校毕业生单位就业社会保险补贴资格认定以新参保首月或最近一次新续保首月的时间为准;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资格认定以最近一次就业登记的时间为准。
3、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应当在满足补贴条件后的半年内进行申报。申报时间以“渝悦·就业”应用的受理时间为准。
4、高校毕业生单位就业社会保险补贴与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的补贴期限分别计算。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与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的补贴期限合并计算,且不能同时享受。
5、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在规定的灵活就业类型之间变换就业类型,不影响补贴资格。
6、2024年6月1日前被认定为符合补贴条件的高校毕业生,继续参照本文件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标准执行。2024年6月1日及之后被认定为符合本文件政策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已享受超过1年单位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或2年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的,不再享受同种就业类型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已享受不足1年单位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或不足2年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的,在满足本文件政策条件后,可按月享受至补贴期满。其中,单位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标准为833元/月,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标准为500元/月。
来源: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本地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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