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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案情
原告万某系工地包工头,自2023年3月至12月雇请被告杨某在工地上做工,期间被告多次向原告借支生活费,双方约定在工地完工后一并结算多退少补。此后,双方结算被告实际劳务费为45200元,但原告已支付被告生活费54200元,就多付的9000元原告多次索要未果,遂诉至綦江法院请求被告返还劳务费9000元并承担该案诉讼费。
法院审理
綦江法院于2024年8月14日立案过后,与被告联系时得知被告因放羊不慎摔倒导致骨折现在万盛经开区人民医院住院医疗。2024年8月26日,承办法官前往人民医院探望被告杨某并就该案基本案情与被告进行说明,认真听取了被告的意见和想法,通过微信与原告在线进行了沟通协调,原、被告双方当场进行了和解,被告退还了原告6000元。至此,该案得以圆满解决,原、被告多年的感情得到了修复。
法官说法
“如我在诉”不仅仅是一个口号,更是我们司法干警行动的标尺,居中裁判的同时更应注意传递司法温度,用真心实意化解当事人的积怨和矛盾。
原标题:「司法为民」病床前的调解
来源:綦江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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