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公益性岗位开发和管理,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有效发挥政 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按照《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公益性岗位开发和管理办法>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39号),结合我镇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全日制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 现将招聘有关事宜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择优招用、动态管理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全日制乡村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1名,岗位名称公共环境卫生保洁岗位,工作内容建新村辖区内垃圾清理、转运、环境卫生保洁等工作,工作地点建新村,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不属于编制内人员。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的登记失业的我镇户籍脱贫人口及监测户。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拟招聘岗位的工作。 3.符合公益性岗位招聘的条件(未办理营业执照、未挂靠单位交纳保险、未享受“单双解”补贴、个人征信良好)。 4.国家规定的法定劳动年龄范围以内。
四、报名、资格审查、聘用 报名采取个人报名与组织推荐报名相结合的方式,个人报名由报名者本人报名,组织推荐报名由各村( 社区)向镇便民服务中心推荐,并通知推荐人员报名。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 2024年9月13日至9月14日。 2.报名地点:郭扶镇便民服务中心。 (二)报名流程 1.报名材料。报考人员持身份证、户口簿、扶贫手册、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各1份。 2.填写报名登记表。报名人员按要求填写报名表,报名人员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 3.镇便民服务中心审查。镇便民服务中心对报名人员是否符合报名规定的条件进行审查。对审查合格人员在报名表上签署审查意见,对不符合条件的人员说明不符合的原因。报名人员所提供材料与聘用岗位所需条件和要求不符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本人承担。 由镇便民服务中心联合各管理主体单位组织进行考察,并将结果告知报名应聘人员。 (三)公示 由郭扶镇人民政 府对拟聘用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四)办理聘用手续 对拟聘用人员根据岗位情况和本人意愿分配到具体的工作岗位工作,与拟聘用人员建立劳动关系,采取建立劳务协议的方式,由郭扶镇人民政 府授权用人单位管理。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合同签订的时间不超过3年,距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不超过5年。
五、劳动报酬 非全日制按照每小时21元计算工资(由用人单位据实发放)。
六、退出公益性岗位的情形及方式 公益性岗位人员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退出公益性岗位。 (一)退休。公益性岗位人员办理退休后(含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退休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合同自行终止。公益性岗位人员从享受退休待遇的当月起,不再享受相应的工资或劳务报酬。公益性岗位人员应在办理退休前一月,主动向镇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所申报,逾期未申报的,所造成的损失,由公益性岗位人员自行承担。 (二)享受补贴期满。公益性岗位的人员享受补贴期满,合同自行终止。公益性岗位的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最长不超过5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时年龄为准)。 (三)违法。公益性岗位人员在签订合同后,受到国家法律法规处罚的,从受到处罚之日起合同自行终止。 (四)违规。公益性岗位人员违反公益性岗位管理的有关规定,连续两次考核不合格或一年内有三次考核不合格的,直接解除劳务协议。 (五)其他。公益性岗位人员不适应现有工作岗位的其他情形。
七、附则 (一)公益性岗位的人员工资支出,由各管理主体单位核实无误后,按规定程序报镇便民服务中心。 (二)镇便民服务中心要对涉及空岗、挂岗、虚报冒领、冒名顶替、骗取补贴资金等行为的,要依法依规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三)本简章未尽事宜,由重庆市 綦江区郭扶镇人民政 府负责解释。 附件:郭扶镇公益性岗位招聘报名表 联系电话:023-48430040 联系人:王慧宁 吴秀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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