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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若对方未能按时交还合同,使的无法执行,则构成违约,受害方可寻求对方继续履约、采取补救或赔偿损失等形式的法律责任。
凡一方未尽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不符约定者,在己方补充履行或挽回损失的后,若发现对方存在额外损失,仍需负责赔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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