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们好啊
大家知道重庆有“4050”补贴吗
那么什么是“4050”补贴?
“4050”补贴申请有什么要求?
需要什么材料?
快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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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4050”补贴?补贴有什么要求?
“4050”补贴为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政策。
按照《关于调整优化部分就业创业扶持政策经办程序的通知》(渝人社发〔2024〕17号)规定,在重庆市行政区域内实现下列4类灵活就业,并以个人身份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费,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重庆市户籍登记失业“4050”人员(登记失业三个月及以上),可享受社会保险补贴:
1.为自然人及其家庭(近亲属除外)提供孕产妇新生儿照护、婴幼儿照护、饮食服务、保洁服务、老人照料、病人陪护的家政服务人员;
2.个体工商户雇工(夫妻关系除外);
3.在城市管理部门规定的区域和时间内,销售农副产品、日常生活用品的商贩(取得营业执照人员除外);
4.网约车驾驶员。
若符合上述条件,可登陆重庆人社APP或重庆智能就业官方平台小程序,或到就业地乡镇(街道)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办理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备案和补贴申请。申报结果以灵活就业真实性核查结果为准。
哪些人可以申请“4050”补贴?
符合申请的前提条件:
1.户口:重庆范围内;
2.年龄:男(50-60岁),女(40-55岁);
3.就业:在个体工商户就业;
4.缴费:本人在全额缴纳养老保险;
审核通过的4050人员将返还申请年份养老保险的2/3费用;4050需要每年申请,总共可返还36个月的养老保险金额;第一次申请4050的返还月份是按申请的次月至年底来计算。
不符合申请的条件有:
1.本人有营业执照的;
2.灵活就业的营业执照类型属于个人独资企业或者公司的;
3.就业单位纳入社保统筹的;
4.失业人员、已办理单解双解的;
5.灵活就业情况虚假的;
6.低保人员需到民政核减或取消后才能申请。
7.其他不符合就业局4050申报政策的。
政策来源:汉丰街道永兴社区居民委员会https://mp.weixin.qq.com/s/nBHi1SajzQSroRWmIiegMQ
相关政策
补贴标准
单位社会保险补贴标准:按照补贴年度我市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确定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医疗保险费(含大额医疗保险)中用人单位缴纳的部分进行补贴。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仍由本人承担。
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标准:养老保险补贴按照补贴年度我市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缴费的2/3计算,医疗保险补贴按照补贴年度我市最低档缴费的2/3计算。
享受期限
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
申请步骤如下图
补贴程序和注意事项
补贴程序:
参照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程序执行。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程序如下:
1.申请。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实行“先缴后补”的原则。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后,及时办理就业登记,在连续参保满1年后,向企业注册地区县(自治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补贴,填报申请表和花名册。登记失业离校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后,在就业地(网络配送员和网约车驾驶员在参保地任一街镇)办理就业登记和补贴备案登记,连续就业并参保1年后,向就业登记地街道(乡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1次补贴;再次连续就业并参保1年后,按照上述程序再申请1次补贴,每次申请时均需填报申请表。
2.审核。区县(自治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就业登记地街道(乡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通过“渝悦·就业”应用比对就业失业登记、参保等信息,审核申请资料。就业登记地街道(乡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自灵活就业人员申报补贴备案登记起,通过走访调查等方式,及时核实申请人就业情况。符合条件的,报区县(自治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审核。
3.公示。区县(自治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将拟享受补贴的申请单位(个人)、补贴标准、补贴金额等情况在本级政 府门户网或人力社保部门官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4.确认。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区县(自治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将符合条件的申请单位(个人)资料送财政部门确认。
5.划拨。区县(自治县)财政部门每季度首月底前将上季度送达确认的补贴划入申请单位(个人)账户,并将经费划拨情况反馈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注意事项:
1、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每季度集中办理一次。就业困难人员单位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按照“直补快办”模式经办执行。
2、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应在满足补贴条件后次年内进行首次申报,每年只能申报当年及上年度补贴,申报时间以“渝悦·就业”应用的受理时间为准。
3、用人单位首次申报审核通过后,在后续政策享受期内由系统大数据比对是否符合补贴条件,用人单位可每季度登录“渝职聘”平台确认补贴及银行账户等信息,不再重复提交申报材料。
4、申报时用人单位已注销的,不再追溯享受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
5、就业困难人员失业登记后到此前同一用人单位再次就业的,用人单位不享受单位社会保险补贴。
6、正在领取失业保险待遇的就业困难人员,不再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7、机关事业单位不享受单位社会保险补贴。
8、2024年6月1日前就业登记的就业困难人员,按原规定界定政策享受条件。补贴月度在2024年6月前(不含6月)的,补贴标准按原规定执行,补贴月度在2024年6月后的,按本文件执行。
政策来源: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https://rlsbj.cq.gov.cn/zwgk_182/zfxxgkml/zcwj_145360/jfxzgfxwj/202407/t20240705_13351412.html
来源: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汉丰街道永兴社区居民委员会、重庆就业;重庆本地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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