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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
2021年1月,原告苏某在办理驾驶证增加准驾车型手续时得知有违章记录导致无法办理,被告黄某得知此事后向原告明确表示可花点钱为其找关系解决。当月24日、27日,原告按照被告的要求向其转账6000元、3200元,共计9200元。之后,黄某未解决违章事宜,苏某不断要求被告归还款项,黄某微信中承认归还但一直推脱,苏某遂向法院起诉要求黄某返还9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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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审理
綦江法院经审理认为,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等违背社会公共秩序的合同无效。本案中,原、被告企图通过“找熟人请托说情”、“花钱打点”的非正当途径解决车辆违章的问题,此举有意规避车辆违章处理的相关规定,削弱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制度的管理、教育、引导的功能,扰乱了有序的社会公共利益,有违平等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该行为不应受到法律保护。故,原被告之间的合同有违社会公序理应无效,被告基于无效合同收取的报酬应当予以返还。故,判令被告黄某返还原告苏某9200元。另,原告明知被告并非交通事故违章处理专员仍旧存有侥幸请托心理,对此具有过错,故对其要求被告支付资金占用利息的诉请,綦江法院不予支持。
法官说法
民事主体应当合法的从事民事活动,遇到困难应当按照法律的规定,合理、合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切忌采取“走后门”、“找熟人请托说情”、“花钱打点”等非正常手段,避免财产损失。
原标题:「小綦说法」“花钱打点”处理违章有违社会公序,合同无效
来源:重庆綦江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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