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綦江区永新镇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简章
按照《重庆市綦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的通知》(綦江人社〔2020〕45号)、《重庆市綦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发人力社保基层服务专员公益性岗位的通知》(綦江人社〔2022〕86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力社保基层服务专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标准择优招聘。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人力社保基层服务专员3名。
三、招聘基本条件(一)2022年应届或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綦江籍高校毕业生;符合岗位条件的綦江籍2022年应届未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优先安置。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记录; (三)学历及专业(方向)要求: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四)身体健康,吃苦耐劳,工作负责,服从安排; (五)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一)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处罚的; (二)无故拖欠金融机构贷款且被法院强制执行等失信行为,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 (三)其他不适宜岗位要求的情形
五、公开报名(一)报名时间:2022年8月15日— 8月19日。 (二)报名地点:永新镇社保所(镇公共服务大厅内)。 (三)报名方式:本人到现场报名 (四)报名提交以下材料: 1.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低保证、残疾证、建卡证明等就业困难人员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六、招聘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永新镇人民政 府组织实施。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及其他有关信息通过电话告知报名人员。
七、考察根据笔试和面试结果确定拟考察人员,主要对政治思想品格、主要社会关系、职位匹配度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按规定予以公示。
八、聘用及待遇(一)綦江区永新镇人民政 府与招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1个月,公益性岗位人员试用期满考察不合格者或者试用期内自动放弃的,取消继续聘用资格。公益性岗位聘用期限不超过3年。 (二)工资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每月由用人单位进行绩效考核并按考核结果另行发放考核补助,用人单位按规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个人部分自行缴纳)。
九、其他本简章未尽事宜,由綦江区永新镇人民政 府负责解释。 联系人:周老师 联系电话:484602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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