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分公司页岩气项目部 丁页3#平台钻采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信息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要求,为保障公众环境保护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现对丁页3#平台钻采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有关信息予以第二次公示: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丁页3#平台钻采工程; 建设性质:扩建; 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分公司页岩气项目部; 井别:开发井; 井型:水平井; 设计井深:丁页3-9HF设计井深4550m、丁页3-10HF设计井深4500m; 泥浆体系:导管段采用清水钻进,一开、二开井段采用水基钻井液钻进,三开采用油基泥浆钻进; 目的层:龙马溪组;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分公司页岩气项目部 地 址:重庆市永川区和顺大道799号 联 系 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023-49228835 (三)环评编制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重庆精创联合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江津区德感街道滨州西路31号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17323979878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提取码:tu7a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分公司页岩气项目部(地址:重庆市永川区和顺大道799号)。 (五)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丁页3#平台钻采工程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等。 (六)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和现场填写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我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分公司页岩气项目部 2023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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