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分公司页岩气项目部 丁页7#平台钻采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和《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等有关规定,为让公众充分了解和支持“丁页7#平台钻采工程”的建设,以听取社会各界对该项目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已建和建议,从而做出科学合理的决策,现就该项目主要的环境信息,向社会公众公开,具体如下: 1、项目名称:丁页7#平台钻采工程 2、项目概况: 建设内容及规模:丁页7#平台钻采工程位于重庆市 綦江区赶水镇石房村 2 组,利用丁页7#平台部分现有井场,扩建丁页7#平台,平台新部署9口井(丁页7-1HF井、丁页7-2HF井、丁页7-3HF井、丁页7-4HF井、丁页7-5HF井、丁页7-6HF井、丁页7-7HF井、丁页7-8HF井、丁页7-9HF井)。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施工期(钻前工程、钻井工程、储层改造工程)及运营期(地面采气工程)。9口井目的层均为龙马溪组,钻井结束后储层改造,储层改造完毕后建设地面采气工程。 3、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 链接: 4、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为项目所在区域居民以及对项目关心的公众。 5、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1)公众可通过邮件、电话等方式与建设单位联系,了解本工程内容和环评工作的详细情况。 (2)公众可以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3)对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我公司承诺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亦不会在未获得许可的前提下公开。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4)公众意见表可在生态环境部网站自行下载,网站链接为: 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公众在发表意见时,请尽量注明日期、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便能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不接受与环境保护无关的问题)。 6、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分公司页岩气项目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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