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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綦江区人民法院前往九龙坡华岩派出所送达一份特殊的民事判决书:撤销亲生父母为轩轩监护人的资格,并指定重庆市綦江区民政局为轩轩监护人。
2024年1月轩轩一出生,便被母亲杨某以50000元价格卖与他人,后被公安追回。其父亲陈某犯 贩 卖 毒 品 罪 在监狱服刑,其母亲杨某也因 贩 卖 毒 品 被监视居住。由于亲生父母均为 吸 毒 人员,并存在 贩 卖 轩轩的意图和行为,均不适宜继续担任轩轩的监护人,轩轩的其他近亲属均不愿或无能力代为抚养轩轩。为保护轩轩的健康成长和未成年人利益的最大化,村委会向綦江法院申请,请求依法指定重庆市綦江区民政局为轩轩的监护人。
随后,綦江法院联合区检察院、区民政局、区妇联召开联席会议对案件进行研究。据悉,重庆市儿童福利院从未接收过年龄如此之小的婴儿,而一般的审批流程需要两到三个月的时间,撤销监护权案件的审限为一个月,从宣判到福利院接收婴儿的期间属于权益保护的真空地带,尤其是杨某对自己被撤销监护权十分抗拒。
经过多方协调,重庆市儿童福利院专门开通快速审批通道,区民政局对接区医保中心、区妇幼保健院为孩子办理医保和体检事宜等等,轩轩的归“家”之路,一路绿灯。随后綦江法院作出判决,撤销轩轩父母监护人资格并指定区民政局为轩轩的监护人。
九龙坡区华岩派出所里,綦江法院工作人员向杨某送达了判决书,杨某抱紧即将离她而去的轩轩,泪如雨下。也许这一刻,她才真正意识到自己是个母亲。她亲手将轩轩交给了工作人员,并承诺她会好好接受法律的处罚,争取早日回到轩轩的身边。
此次护未行动不仅体现了綦江法院对未成年人 权益的高度重视,也彰显了多方机构在保护未成年人方面的协作精神和责任担当。未来,綦江法院将继续加强与各部门的合作,共同为未成年人营造一个更加安全、健康、和谐的成长环境。
原标题:「司法为民」凝聚护未合力,彰显司法温情
来源:綦江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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