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綦江区营盘山小学2022年一年级招生办法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渝教基发[2022]9号)、《重庆市綦江区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綦教[2022]100号)、及《綦江区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城区中小学招生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结合区教委依法招生原则,2022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凡年满6周岁及以上的儿童,应当依法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根据《城区中小学招生办法》规定,我校招生划片范围包括杨家湾社区、核桃湾社区、代家岗社区、长生沟社区、石佛岗社区,结合区教委就近免试入学原则和对口入学原则,小学新生入学实行“三对口”,即学龄儿童与父(母)的户口、房屋产权证明(或房屋产权证、购房正式合同)和实际居住地一致。少年因父母无自购房,自出生日起户籍一直挂靠祖父母(外祖父母),与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我校划片招生范围常住的,视为符合“三对口”入学条件,在我校免试入学。
凡我校划片范围内符合入学资格但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适龄儿童,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向我校提出申请,填写缓学申请表,由我校签署意见后报区教委备案。
凡户籍在我校划片范围内的适龄残疾儿童,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应依法入学实行随班就读。患有严重生理缺陷,但能适应学校学习、生活的残疾学生,建议进入特殊教育学校就读。无法接受义务教育的重度残疾儿童,请主动与学校联系报名事宜,纳入学籍管理,由学校实施“一人一案”提供送教上门。极个别情况特别严重的,须按相关规定办理缓、免学手续。
报名方式和材料审核
信息采集
6月15日至6月19日,所有申请入学的适龄儿童监护人,须登录“重庆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报名信息采集系统”(网址:www.cqywjybm.com或关注重庆教育微信号),进行网上信息采集,注意公办民办学校不能兼报,完成信息采集后,监护人于2022年6月20至26日根据学校材料审核安排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学校审核材料报名。
材料包括:①适龄儿童与法定监护人的同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同一张A4纸正面印适龄儿童户口页,背面印:主页、增减页、父母(或其他合法监护人)户口页)。②住(租)房证明(房产证或购房、租房正式合同)原件、复印件。③实际居住证明相关材料:近三个月水电气缴费发票。流动人口随迁子女需合法居住证明、合法工作证明(市内户籍)和公安部门出具的流动人口居住证明(市外户籍)等有关材料。
材料审核安排 第一批:“三对口”类。时间:6月20日,所需材料①②。
第二批:“户籍对口”类。时间:6月21日,所需材料①②。 “户籍对口类“即户籍在我校招生范围(房屋不在范围内),但监护人在綦江中心城区购房且已实际入住的适龄儿童。
第三批:“房产对口类“。即父(母)在招生范围内购房且已实际入住的非户籍生,这类儿童在第一、二批学生入学登记后,如有空余学位,继续接受登记。如学位不足,按购房时间(以房产证相关材料为准)先后顺序依次解决,不能解决的调剂到城区其他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入学。 “房产对口类“审核时间:6月22日至6月24日,所需材料①②③。
第四批:“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类。其他非辖区户籍、无辖区房产人员子女,在第一、二、三批学生入学登记完成后,如有空余学位(学校会在大门口醒目位置张贴),可申请就近入学。 材料审核时间:6月25日至6月26日,所需材料①②③。
材料审核时间及地点 时间:以上审核时间每天上午 9:00-11:00,下午:2:30-4:30 地点:幼儿园中班对面室内运动场(或东楼大会议室)
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疫情相关规定,审核材料时,一生最多只能一名家长(近15日内未到中高风险地区)携资料前来,戴好口罩,经校门口查验渝康码、行程码、扫描场所码,测体温后方可进入,并按指定路线到资料审核场所,不得乱走。 入学通知书发放 对经审核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于7月10日前发放《重庆市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
其他情况
根据拆迁户的实际居住地,如有学位,按第三批安置入学。另需向学校提供以下材料:1户口在拆迁地的证明材料;2拆迁协议;3拆迁办出具的已拆迁证明;4拆迁户购房合同或房产证。
现役军人、烈士和人才子女等接受义务教育,按照规定办理。
联系我们 招生电话: 023-87265805
微信号: 重庆市綦江区营盘山小学 此办法解释权归营盘山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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