綦江在线

 找回密码
 注册

手机号码,快捷登录

快捷登录

搜索
查看: 4501|回复: 3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停办、退费、罚款!《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来了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楼)楼主
发表于 2023-9-13 11:10:16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重庆 重庆
近日
教育部颁布
《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
以下简称《办法》
对校外培训行政处罚立规定则
旨在加强校外培训监管
使校外培训成为学校教育的有益补充
《办法》将于10月15日起施行

《办法》提出了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总体要求
规定适用对象为面向社会招收
3周岁以上学龄前儿童、中小学生
违法开展校外培训的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8大要点带你迅速了解《办法》内容
一起来看

1、擅自举办校外培训机构
如何处罚?

未经审批开展校外培训,构成擅自举办校外培训机构,由所在地县级人民政 府校外培训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公安、民政或者市场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责令停止举办、退还所收费用,并对举办者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

2、违规开展校外培训活动
如何处罚?

变相开展学科类校外培训,由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 府校外培训主管部门会同其他有关部门责令改正,退还所收费用,予以警告或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处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校外培训机构擅自组织或者参与组织面向3周岁以上学龄前儿童、中小学生的社会性竞赛活动,由县级以上人民政 府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其他有关部门责令改正,退还所收费用,予以警告或者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处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3、“变相开展学科类校外培训”
如何界定?

办法明确了“变相开展学科类校外培训”的形式——

● 通过即时通讯、网络会议、直播平台等方式有偿开展校外培训;

● 利用居民楼、酒店、咖啡厅等场所有偿组织开展“一对一”“一对多”等校外培训;

● 以咨询、文化传播、素质拓展、竞赛、思维训练、家政服务、家庭教育指导、住家教师、众筹私教、游学、研学、冬夏令营、托管等名义有偿开展校外培训。

有以上行为之一的,由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 府校外培训主管部门会同其他有关部门责令改正,退还所收费用,予以警告或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处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4、中小学在职教师
参与学科类培训从重处罚

办法明确了依法从重处罚的情形。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依法从重处罚:

● 实施校外培训违法行为被处理后两年内再次实施校外培训违法行为的;

● 危害后果严重,造成严重恶劣社会影响的;

● 同时违反突发事件应对措施的;

● 伪造、涂改或者转移、销毁证据的;

● 拒绝、阻碍或者以暴力威胁行政执法人员执法的;
● 属于中小学在职教师且培训内容为学科类校外培训的;

●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他应当从重处罚的。

5、为违法违规培训活动
提供线下场所或线上渠道
如何处罚?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违法校外培训活动的情况存在,仍为其开展校外培训提供场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 府校外培训主管部门会同其他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拒不改正的,予以警告或者通报批评。

网络平台运营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用户通过即时通讯、网络会议、直播平台等方式违法开展线上校外培训,仍为其提供服务的,适用前款规定处理。

6、对培训内容存在
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行为
如何处罚?

校外培训机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开展培训活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 府校外培训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予以警告;有违法所得的,退还所收费用后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招收学员、吊销许可证件:

● 违背国家教育方针,偏离社会主义办学方向,阻碍国家教育制度实施的;

● 培训内容违反法律法规和 国 务 院 校外培训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

● 超前超标开展学科类培训的;

● 培训时间违反法律法规和 国 务 院 校外培训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

● 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开展培训活动的。

7、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混乱
如何处罚?

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混乱,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 府校外培训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予以警告;有违法所得的,退还所收费用后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招收学员、吊销许可证件:

● 与中小学联合招生等违反规定招收学员的;

● 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的聘任与管理违反法律、法规和 国 务 院 校外培训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

● 校外培训机构收费价格、收费行为、预收费管理等违反法律法规和 国 务 院 相关部门有关规定的;

● 线上校外培训包含与培训无关的网络游戏内容及链接的;

● 线上校外培训未按照 国 务 院 校外培训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留存培训内容、培训数据、直播培训影像的;

● 校外培训机构违法违规发布广告的;

● 其他管理混乱严重影响教育教学的。

8、发现校外培训违法线索
如何举报?

如发现违法培训问题线索,可通过 国 务 院 “互联网+督查”、教育部官网、“中国教育督导”微信公众号及各地开通的监督举报渠道进行投诉举报。

如涉及违法违规收退费等经济纠纷问题,还可通过全国12315平台进行投诉举报,也可向当地消协组织投诉举报。

来源:教育部官网

(2楼)沙发

发表于 2023-9-13 11:15:00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重庆
(3楼)板凳

发表于 2023-9-13 12:21:30 来自手机版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重庆 重庆
(4楼)地板

1

发表于 2023-9-13 13:48:32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重庆 重庆
退个毛,该补的还不是在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綦江在线免责声明:
1.本论坛所有帖子仅代表作者本人意见和观点,不代表本论坛立场。
2.请尊重网络道德,不发表污言秽语,不侵犯他人的权利和个人隐私。
3.请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发布违法、违规信息,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全部民事和刑事责任。
4.请遵守论坛规则和版规,不进行刷屏、重复发帖、恶意顶贴、恶意灌水等行为,若有违反,有权予以删除。
5.严禁对本站复制和建立镜像,转载本站原创内容需获得本网站授权,同时需注明出自“綦江在线( www.qj023.com)” 。
QQ|联系我们|綦江在线 ( 24小时举报:13002367666 邮箱:2433943356@qq.com 渝ICP备14004530号-1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3-85883000 渝公网安备 50022202000007号)

GMT+8, 2024-11-22 08:13 , Processed in 0.093453 second(s), 15 queries , Gzip On, Memcache On.

綦江在线 (www.qj023.com)| AI 画廊

© 2008-2023 qj023.co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