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进一步加强社区干部队伍建设,选足配强基层工作队伍,经隆盛镇党委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公开选拔社区干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拔岗位及职数
隆盛社区综合服务专干1名。
二、选拔条件及原则
(一)选拔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素质好,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办事公道,廉洁自律,责任心强。
2、具有奉献精神,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会操作电脑等现代办公软件。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应当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8年10月以后出生)。
4、具有隆盛镇户籍或在隆盛镇居住1年以上,需提供户口簿或所在村(居)民委员会证明。
5、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中 共 党员、退伍军人、持社会工作者证书等人员。
(二)选拔原则
本次选拔坚持 民 主 、公开、竞争、择优原则,采取综合测试的方式进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选拔:
1.有违法犯罪等不良记录,曾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或受到过单位开除处分的;
2.在党纪政纪处分期内或者近5年以内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有违法乱纪行为,受到治安处罚、刑事处分、行政处罚、信访举报、立案调查的;
5.存在涉黑涉恶线索、涉xj和参与实施非法宗教、“村霸”的;
6.存在网络负面舆情反映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其他不适宜选拔为社区干部人选的情形。
三、选拔程序
本次选拔工作按照发布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初审、综合测试、公示、研究审议、区级联审、四议两公开和手续完善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由隆盛镇党的建设办公室统一公开发布。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10月9日至10月11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隆盛镇党的建设办公室(重庆市綦江区隆盛镇兴隆街21号1栋1-2-12)
3.报名方式:本人到现场报名
4.报名提交以下材料:(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家庭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3)户籍未在本镇的,需提交在镇居住/工作证明;(4)近期红底2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5)报名登记表(到报名现场领取)。
报名人员须如实准确填写各项报名信息和提供相关证件,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真而造成的一切后果,一概由本人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选拔资格。
(三)资格初审
报名时,工作人员现场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测试前由镇党建群团岗、纪检监察岗、平安稳定岗、派出所等单位再次对报名人员进行镇级资格联审。
(四)综合测试
综合测试包括面试和技能测试,主要考察应试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语言表达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应变突发事件能力和现代办公工具使用熟练情况等。具体测试时间、地点及其他有关信息通过电话告知报名人员。
(五)公示
选拔岗位总成绩排名第一位的进入初步人选名单,在镇政 府公示栏公示5个工作日。总分数相同情况时,是 中 共 党员(含 中 共 预备党员)的、有参军入伍经历的人员,排名优先。
(六)研究审议
经公示无异议,隆盛镇党委对初步人选进行集体研究审议。
(七)区级联审
经镇党委研究确定的人选,报区委组织部会同相关部门进行区级联审。
(八)四议两公开
通过区级联审的专职干部,按照四议两公开程序,由所属社区开展党组织提议、“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居民代表大会决议,并将决议情况进行公示7天。
(九)后续事宜
镇党委完善任职手续、建立个人档案,完善专职干部聘用手续。选拔人员薪酬由岗位补贴、学历津贴、职业津贴组成,具体参照区委组织部、区财政局、区民政局有关文件标准执行。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隆盛镇党的建设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3-48480220
中 共 重庆市綦江区隆盛镇委员会 2024年10月8日
来源:千姿隆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