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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法院
悬赏执行公告
申请执行人王虹锦与被执行人傅光碧委托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傅光碧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3)渝05民终4651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王虹锦向本院申请发布悬赏公告。为维护法律权威,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同时鼓励公民及其他组织积极协助法院执行工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相关规定,依法发布悬赏公告查找被执行人傅光碧的人身及财产线索。
被执行人名单及相关信息:
被执行人:傅光碧,女,汉族,19***7月6日出生
住所地:重庆市綦江区(原万盛区)
公民身份号码:
50011019890706XXXX
执行案号:(2023)渝0110执4478号
执行标的:1,000,167元、资金占用利息及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债务利息
悬赏金额
有关人员提供线索协助法院控制被执行人的悬赏金额为1000元;有关人员提供人民法院尚未掌握的财产线索,使申请执行人的债权得以全部或部分实现的,按实际执行到位金额(扣除执行费用和处置费用)的15%,悬赏奖金包含相关税费的,由举报人自行承担。悬赏金从前款规定的申请执行人应得的执行款中予以扣减。特定物交付执行或者存在其他无法扣减情形的,悬赏金由该申请执行人另行支付。
悬赏期限
自2025年2月7日起至2026年2月6日止,案件执行完毕的,本悬赏公告自行失效。
举报人所提供线索若真实有效,使本案债权全部或者部分实现,本院将依申请人的承诺,给付相应悬赏金。本院对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的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有线索者,请及时与我院联系
本院地址:重庆市万盛经开区万东北路159号
联系人:寇雨桐
联系电话:023-48294024
二〇二五年二月七
原标题:执行悬赏丨@所有人,举报有奖!
来源:綦江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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