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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城镇人民政 府公开招聘
非全日制公益性岗位人员简章
根据《重庆市就业服务管理局关于印发〈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渝就发〔2023〕22号)、《重庆市綦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綦江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綦江人社〔2023〕123号)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择优录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非全日制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1名,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不属于编制内人员。
三、招聘对象及要求
有劳动能力、有就业需求的永城镇户籍脱贫人口(原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员)及监测对象(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严重困难户)。要求: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吃苦耐劳,爱岗敬业,遵守纪律,服从管理,品行端正,责任心强,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素质,无不良记录。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纳入招聘范围
劳动教养、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受过党纪、政纪、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现役军人;无故拖欠金融机构贷款且被法院强制执行等失信行为,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其他不适宜岗位要求的情形。
五、招聘程序及办法
1.报名时间:2025年3月20日—3月21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至岗位招聘满截止。
2.报名地点:永城镇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永城镇社保所),联系电话:023-48489165。
3.报名方式:本人到现场报名。
4.报名所需材料: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工作及学习简历、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一寸登记照2张、农村商业银行社保卡复印件、高校毕业生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其他证明材料,脱贫人员提供经发办出具的贫困证明。
六、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面试方式进行,由永城镇政 府组织实施。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其他有关信息通过电话告知报名人员。
七、考察
根据面试结果确定拟考察人员,主要对政治思想品格、主要社会关系、职位匹配度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按规定予以公示。
八、公示
对拟聘人员名单,在重庆市綦江区永城镇人民政 府公示栏上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公示期间,对收到公示异议的,经查实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不予聘用。经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招聘人员由永城镇政 府 统一安排到岗到位。
九、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按照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书面合同,完善相关手续。非全日制公益性岗位按23元/小时计算,每月不超过48小时。
十、其他
本简章由重庆市綦江区永城镇人民政 府负责解释。
联系人:王非,咨询电话:023-48489165。
重庆市綦江区永城镇人民政 府 2025年3月20日
来源:永城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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