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公布一提示丨关于开展摩托车、电动车综合治理的通告
关于开展摩托车、电动车 综合治理的通告
为进一步规范摩托车(包括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秩序,有效遏制摩托车、电动车突出交通违法行为诱发交通事故,提升綦江区出行环境和城市品质形象,助力綦江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区纵深推进,根据相关工作部署,綦江区公安局决定自即日起至12月31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为期7个月的摩托车、电动车综合治理。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本次治理的重点车辆:摩托车、电动二轮车、电动三轮车。
二、本次治理的重点违法行为:加装伞(棚)、乱停乱放、摩托车噪音扰民、未戴头盔、无牌无证无保险等影响安全畅通和城市环境的交通违法行为。
三、本次治理的重点区域:康德城路段、沙溪路、天星大道、九龙大道、电力街、滨江路、通惠大道以及城市商圈周边、餐饮聚集地、摩托车乱停乱放、“飙车炸街”等交通违法突出、舆情反映强烈的重点道路。
四、相关处罚 我局采取梯度处罚方式。对违规安装遮阳伞的,首次违法且自行拆除,并签写《不违规加装遮阳伞承诺书》的,予以警告处罚,再次违法,依法予以处罚,并集中参加教育学习;对其他违法行为的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并组织开展集中学习教育。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希望广大群众理解、配合摩托车综合治理工作,做到有牌有险有头盔、不加伞、不乱停、不噪声扰民,争做文明綦江人。
綦江区公安局 2022年7月7日
来源:平安綦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