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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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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023-1-19 07:5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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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重庆 重庆
还是我2015年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那合同纠纷一事,我一直坚持维权到现在,还是没有得到合理的解决,因为保险公司,邮政势力强大,我们这纠纷明明是保险公司,联合邮政储蓄银行欺骗我们百姓签了这份保险合同,我把他们告上法庭,法官扭曲了事情的真实情况,并没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与保险法相关规定审理,而是用民法通则第五条非法拨回我的诉求,这一非法行为是我花了几年时间告到重庆市人民检查院,检查院任检查官给我审查了两个月亲自打电话对我说的,任检查官是这样说的,他说你这案子确实判得偏适用法律都是错误的,他说民法是你这案子没有明文法律规定才适用民法来判,你这案子有《保险法》《合同法》法官用民法通则来判本案是不附合法律的,并且法官用这民法通则第五条非法拨回我的全部诉求,我们事后去查民法通则第五条的释议是:法人单位,公民不能侵犯对方合法权益,根据本案的事实证明是保险公司联合邮政欺骗我签了这份合同导致我银行利息都没有得到,并且保险公司制造了一份假签名的合同变更申请书付费类,他们叫别人该我签字的地方叫别人把我的名字签了,拿到法庭上说我们签字认可他们这种计算方法的,这伪证在2015年法庭上当时值证时保险公司都承认不是我签字的事实有庭审记录为证,本案诸多事实证明保险公司都有侵权,欺诈等违法行为,然而法官在保险公司收买后,用这民法通则非法拨回我的合法诉求,根据我们签这合同真实意思,讨个公道说法,希望家主持公道为我们山区蒙冤受屈的平民百姓讨个说法
发布于 重庆 · 阅读 5811
优质内容,值得打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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