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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中 共 中 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精神,加快建立健全綦江区自然保护地体系,优化空间布局、做强生态支撑。根据自然资源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的统一部署,按照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技术规程,我区开展了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相关工作,形成了《綦江区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根据工作安排,现将我区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情况公示如下:
一、自然保护地现状 我区现有自然保护地8个,分别为:重庆綦江国家地质公园、重庆綦江通惠河国家湿地公园、重庆綦江老瀛山市级自然保护区、重庆綦江长田县级自然保护区、重庆万隆县级自然保护区、古剑山—清溪河风景名胜区、重庆市古剑山市级森林公园、重庆市长田市级森林公园。扣除重叠,全区保护地总面积37141.4公顷,占全区国土面积16.98%。
二、自然保护地矛盾冲突情况 一是不同类型自然保护地交叉重叠。我区8个自然保护地中,除“重庆綦江通惠河国家湿地公园” 和“重庆綦江万隆县级自然保护区”2个自然保护地为单个独立自然保护地,不存在与其它自然保护地交叉重叠现象外,其余6个保护地之间存在多重交叉重叠现象,保护地重叠面积为10059.1公顷。二是自然保护地内空间冲突。自然保护地内涉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建成区、成片人工集体商品林等多种冲突空间。
三、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 根据整合优化技术要求,拟将重庆市长田市级森林公园整合归并至重庆綦江长田地方级自然保护区,拟撤销重庆綦江万隆县级自然保护区,成立重庆綦江万隆地方级森林公园;拟从自然保护地内调出矛盾冲突空间12956.8公顷,拟调入植被丰富区域1646公顷,拟调整保护价值较高区域396.8公顷功能区升级。
四、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结果 整合优化后,我区共有自然保护地7个,包括2个自然保护区,5个自然公园,整合优化后全区自然保护地面积25830.6公顷(其中核心保护区5486.4公顷,一般控制区20344.2公顷),较整合优化前(剔除重叠部分)减少11310.8公顷,占全区国土面积11.8%。 为体现整合优化工作的公开、透明,强化公众参与,现对方案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23年3月24日至2023年3月30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可致电48652768,提出建议或反映问题。
附件:1.綦江区整合优化后自然保护地名录
2.綦江区自然保护地现状分布图
3.綦江区整合优化后自然保护地分布图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 府 2023年3月24日 来源:綦江区人民政 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