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绍隆题记石碑周边的乱石清理了,就没有被损毁的危险了。”近日,綦江区检察院对一起市级文物保护案开展“回头看”时,看着屹立在长江一级支流綦江边800多年的摩崖石碑安全了,检察官心中的“石头”总算跟着落了地。
今年5月初,綦江区检察院在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专项监督活动中巡查发现,流经赶水镇铁石垭村的綦江边有一石碑,名为李绍隆题记。石碑周围不仅杂草丛生,而且在其上方山腰的210国道处,有肉眼可见的大量弃石自上而下倾倒堆砌,直抵该石碑处。
《李绍隆题记》,为南宋绍兴十七年(1147年)李延昌(字绍隆)所刻摩崖石碑,高约4米、宽约3.5米,距今已有876年历史。又因刻有100个楷体大字,当地俗称“百字石”,到现在都清晰可见,为研究宋代名人志士活动提供了实物依据,2003年5月被重庆市人民政 府确定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马上雨季就要来了,这些弃石极有可能形成一股小型的泥石流,到时将会对李绍隆题记造成毁灭性的打击,而且还会影响下方的河流安全,必须马上进行有效处置。”检察官饶光兰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
于是,她带领干警立即进行现场勘察,由于石碑处于一斜坡底端的河道旁,地形地貌较为复杂,周围无其他小路可供人通行,检察人员只能通过无人机拍摄画面看到,周围弃石覆盖了整个山坡,对石碑造成不小的威胁。
如此大量的弃石究竟为何存在?又存在了多久?饶光兰和同事们随即走访了当地村委会和群众,核实弃石的来源。原来,河道附近的村民建房施工,为图方便省事,将挖取的碎石泥土就近倾倒于此,一堆就是数月之久。
5月10日,该院向綦江区文旅委和赶水镇政 府分别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及时履行行业主管职责和属地管理职责,采取措施确保文物和河流安全。期间,为加快整改落实,该院还组织相关行政机关召开现场协商会,群策群力商讨最优解决方案。
收到检察建议后,两部门迅速行动、协作整改,对被破坏的土地进行回填、平整,播撒草种,在雨季来临之前完成了整改。同时,为杜绝违法倾倒弃石的情况再次发生,赶水镇政 府还在210国道相关沿线设置安全防护栏,增设文物保护标识牌。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保护好长江文物和文化遗产,深入研究长江文化内涵,推动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綦江很多文物都位于长江流域范围内,与当地生态环境融为一体,除了依法打击涉文物违法犯罪外,我们还要与多部门协作配合,进行前置性预防和保护。”
为了进一步健全长江文物保护制度,该院协同区文旅委研究出台《建立加强文化遗产领域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实施意见》,推动检察监督与行政履职同向发力、协同治理,让文物“活”起来,让历史看得见,让文脉传下去。
“依托长江生态检察官制度,检察机关与行政部门一体发力,实现长江历史文物整体化、多层次协作保护。”重庆市人大代表、綦江南州中学校长王维刚对检政合力在长江历史文物保护中发挥的作用给予了积极肯定。
原标题:【长江生态检察官】綦江:800年宋代石碑安全了!检政协作推动长江文物和流域生态融合保护
来源 :重庆检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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