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工程建设市场秩序,坚持以严的基调强化正风肃纪,现向社会公布工程建设领域问题监督举报方式,请广大群众参与监督,发现下列问题及时举报。
一、专项行动内容及牵头单位、举报电话
1.组织开展工程建设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
牵头部门:区纪委监委机关
举报电话:12388
2.组织开展整治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乱象专项行动。
牵头部门:区发展改革委
举报电话:023-48652666
3.组织开展整治工程建设领域中介服务机构乱象专项行动。
牵头部门:区发展改革委
举报电话:023-48671857
4.组织开展整治工程建设领域设计变更乱象专项行动。
牵头部门:区住房城乡建委
举报电话:023-48678536
5.组织开展整治工程建设领域投资失控乱象专项行动。
牵头部门:区发展改革委
举报电话:023-48671857
6.组织开展整治工程建设领域甲方代表履职乱象专项行动。
牵头部门:区住房城乡建委
举报电话:023-48656328
7.组织开展整治建筑市场“三包一挂”等违规违法行为专项行动。
牵头部门:区住房城乡建委
举报电话:023-85890112
8.组织开展整治工程建设领域工期管理乱象专项行动。
牵头部门:区发展改革委
举报电话:023-48662277
9.组织开展整治工程建议领域资金使用管理乱象专项行动。
牵头部门:区审计局
举报电话:023-48678911
二、举报范围
政府或国有企业投资的房屋市政、交通水利、教育医疗、科技文化、农田建设、国土整治、生态环保等工程建设项目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招标投标领域乱象。重点治理项目业主单位人为拆分项目规避招标,应招未招,假借抢险救灾项目不进行招标。招标人在编制招标文件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招标人假借技术特别复杂、性能有特殊要求等采用综合评估法,且行业主管部门认定不规范、超职责范围认定等行为。招标人在EPC项目招标前未达到初设和概算深度,审批程序前后倒置,招标最高限价设置不合理。联合体投标企业“抱团”投标围标串标;联合体中标后牵头单位履职不到位,成员单位未按联合体协议书落实责任。招标代理机构充当招标人“白手套”、围标串标“操盘手”、围标串标掮客、操纵中标结果。评标专家违反《重庆市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操纵评标过程和结果的;业主代表专家操纵或授意影响评标结果的;在招标投标服务场所非法围堵评标专家等突出问题。
(二)中介服务机构乱象。聚焦提供工程建设领域的勘察、设计、监理、技术审查、论证、评估、评价、检验、检测、鉴证、鉴定、证明、咨询、试验等有偿中介服务,重点治理项目业主单位选择中介服务机构时应招未招或未在重庆网上中介服务超市选取等行为;项目审批涉及中介服务环节多、耗时长、收费乱、垄断性强等突出问题。中介服务机构未按合同约定履职造成工程损失等情况;因中介服务机构在勘察、设计等环节出现失误造成工程损失未追责等情况。中介服务机构通过拔高设计标准增加设计费用,导致项目投资虚高等乱象。中介服务机构与乙方串通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三)设计变更乱象。聚焦设计施工变更决策程序、审批流程、变更内容、监督问责等关键环节,重点治理业主单位未按政府投资管理要求履行设计变更审批程序,先变更后审批等突出问题。业主单位、审批部门未履行审批程序随意调整项目规划方案、容积率、商住比等关键指标。项目设计漏项、缺项等造成施工过程中反复变更设计,造成投资增加或延迟工期等情况。施工管理不规范,随意变更施工措施,造成投资增加等情况。因设计单位原因造成设计频繁变更,工程出现损失未追责的情况。
(四)项目投资失控乱象。聚焦概算、预算、结算等控制投资的重要环节,重点治理业主单位项目资金使用绩效观念淡薄,未按批准的投资估算来控制投资概算,未按投资概算来控制施工预算。项目业主预算编制高估冒算,以预算审减高反复纠扯,评审耗时长,导致项目停滞不前。业主单位对结算环节把关不严,过分依赖审计,特别是隐蔽工程审核不到位,造成虚增投资等突出问题。
(五)甲方代表履职乱象。聚焦甲方代表现场管理、工程监督、施工计量、现场签证等履职行为,重点治理甲方代表现场管理失职,对参建单位人员到位情况、设备投入情况、建设工程进度监管不到位;土石方、隐蔽工程等工程计量敷衍塞责;设计变更工程量签证把关不严;甲方代表与参建各方串通,虚增工程量、谎报工程进度等行为。
(六)“三包一挂”乱象。聚焦建筑市场违法分包发包、转包、挂靠等突出问题,重点治理建设单位违法分包发包;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未依法承揽工程,无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业务,转包、违法分包、挂靠、出借资质;工程监理制落实不到位,监理单位未到岗履职,监理工程师未采取旁站、巡视或平行检验等形式对在建工程质量实施监理;项目主要管理人员执法不严,因监管缺失发生质量安全事故;项目经理、项目总监等施工现场主要管理人员未到岗履职;相关人员执业资格证书挂靠等问题。
(七)工期管理乱象。聚焦工程建设工期管理和进度控制,重点治理工期设置不合理;中标单位不按合同约定时间开工建设,不按合同要求组织施工力量进场施工,导致工期滞后,形成“马拉松工程”;项目业主与施工单位纠纷,项目久建不完,形成“半拉子工程”等问题。
(八)资金使用管理乱象。聚焦工程项目资金超前、超额度拨付,重点治理业主单位未按招标文件订立合同,擅自提高支付比例和降低支付条件;不按工程计量和进度超前拨付工程款;结算审核把关不严,工程未竣工结算超合同价支付工程款等问题。
(九)领导干部插手工程问题。重点治理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在工程建设项目决策、招标投标、工程建设实施和质量监管、物资采购、资金拨付、竣工验收等环节,以说情打招呼、站台背书、授意暗示等方式影响工程建设正常开展或者干扰正常监管、执法活动等问题。
三、举报方式
来访举报
地址:綦江区文龙街道龙角路3号
来信举报
邮寄地址:重庆市綦江区纪委监委信访室
邮编:401420
电话举报
电话号码:12388
网络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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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举报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反映问题要客观真实,对所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如存在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等行为,将视情况轻重,依法予以处理。
原标题:公告丨工程建设领域综合治理问题监督举报方式公布
来源:大美綦江 https://h5.cqliving.com/info/detail/99476536.html?cid=99476536&f=20&sp=source_sha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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