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回顾
2023年7月,被告人陆某、刘某、魏某三人共谋实施诈骗,商量由被告人陆某开车,魏某下车行骗,刘某提供微信收款码及望风。三名被告人驾驶借来的奥迪A6轿车,自安徽省滁州市凤阳县出发上高速,沿途在福建、广东、广西、重庆、江苏等地的高速途中多处岔路口附近,将路过的车辆拦停,以出门忘带手机、钱包,无法支付高速通行费、没钱加油等借口向路过车主“借钱”,并给对方留下虚假联系方式,累计骗得10名被害人共计14000余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陆某、刘某、魏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和罪名成立。被告人有自首、坦白、自愿认罪认罚等情节,且案发后退赔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并取得被害人的谅解。最终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至十个月不等的刑期,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判决宣判后,被告人未上诉,检察院未抗诉,判决已生效。
本案作案手法并不高深,甚至显得有些“拙劣”,但被告人确能屡屡得手,原因主要在于被告人通过开豪车的身份包装,在高速路分岔口、下道口等特殊路段,利用过往车主着急赶路或者担心行驶安全等心理,匆忙决策。在此提醒广大市民,助人为乐本应当大力弘扬,但遇到上述情况也一定要冷静思考,可以通过核实对方行驶证、身份证等证件,或者回拨对方电话等方式做好信息核实,谨防上当受骗。
原标题:「小綦说法」开豪车借过路费 警惕路上新骗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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