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凌晨电鱼,主要是夜里人少,不会被发现,晚上鱼也不动,好抓一点。”据嫌疑人张某供述,该团伙2022年以来,选择深夜作案,穿着潜水服,戴着潜水眼镜、脚蹼,背上氧气瓶,手持电击棒,下潜到 綦江、江津、武隆等区县水域大肆电鱼。
“水口村黔渝高铁桥下面有人在电鱼……”。2023年6月14日晚,綦江公安三江派出所接群众举报获悉。当晚,辖区派出所立即组织警力布控,并于次日凌晨当场抓获犯罪嫌疑人3名,现场查获一辆白色面包车,及用于非法捕捞的防鲨杆、潜水服、氧气瓶等作案工具和非法捕捞的鱼获若干。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如实供述了该团伙近期多次邀约通过潜水电鱼的方式,进行非法捕捞的犯罪事实。办案民警结合现场缴获的电鱼工具、潜水服、氧气瓶等专业工具,结合走访摸排、审查情况,一个集售卖工具、教授潜水捕鱼、实施非法捕捞为链条的犯罪团伙浮出水面。
深挖彻查 标本兼治
掌握情况后,綦江警方高度重视,立即组织警力专案侦办,在市公安局环保总队指导下,该案于2024年3月被公安部列为“平安长江2024”行动第一批部督案件侦办。
经深挖彻查,该团伙成员刘某平、刘某军于2021年6月在网上购买了潜水设备,并受卖家邀约,前往贵州学习如何潜水电鱼。2022年8月,刘某平等人将该技术带回綦江,并教授嫌疑人张某军等人,至此,以刘某平、张某军为骨干的犯罪团伙,多次纠结涉案人员在綦江、江津等地河域,通过潜水电鱼的方式捕鱼,并进行贩卖。
俗话说,“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綦江警方通过缜密追踪,案件深挖,在成功收网后,专案组围绕已抓获的团伙成员进一步开展拓展调查取证,并顺利抓获该团伙彭某、王某等9名犯罪嫌疑人,查获一批电击鱼作案工具。
目前,该案已经成功侦破,该团伙9名嫌疑人被移送至 綦江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警方提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之规定,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这里所说的“禁用的工具”,是指超过国家关于不同捕捞对象所分别规定的最小网眼尺寸的网具和其他禁止使用的破坏水产资源的捕捞工具;“禁用的方法”是指采取爆炸、放电、施毒等使水产品正常生长繁殖受到损害的破坏性方法。
原标题:平安长江2024|潜水电鱼数百斤,綦江警方破获一起部督非法捕捞案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