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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实践中,有劳动者表示
未充分享受年假
有些企业存在年假限制
部分员工权益受损
关于带薪年休假
这些政策你一定要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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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薪年休假有法律依据吗?
我国早在1994年颁布的劳动法中就确立了带薪年休假法律制度。2007年, 国 务 院 颁布《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以 国 务 院 令的形式明确了职工带薪年休假的权利。
《劳动法》第45条明确规定:“ 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具体办法由 国 务 院 规定。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了带薪年休假的主要内容;明确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依工作年限可分别享有5-15天的带薪年休假;应休未休带薪年休假的按照日工资的300%补偿,等等。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和《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分别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职工的带薪年休假制度作出更细化的具体规定。
单位可以不批准员工的年休假吗?
按照规定,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职工的年休假一般由单位统筹安排。
也就是说
年休假不是想休就休
年休假固然是劳动者的一项法定权利,但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也是单位的法定义务。
双方应尽可能做好协商,但是如果协商不能达成一致,职工还是应服从单位的安排。
必须在同一单位工作12个月以上,才能休年假吗?
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
既包括职工在同一用人单位
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
也包括职工在不同用人单位
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二条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规定,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职工工作时间包括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从事全日制工作期间,以及依法服兵役和其他按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 国 务 院 规定可以计算为工龄的期间(视同工作期间)。
职工的工作时间
可以根据档案记载、
单位缴纳社保费记录、
劳动合同或者其他
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材料确定
未休年休假,可以要求“折现”吗?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五条规定,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是职工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用人单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因此,单位未主动
安排职工休年假时
即使职工未提出休假申请
单位仍负有支付
未休年假工资报酬的义务
如果单位已主动安排
而职工自愿放弃休假的
职工无权再要求单位
支付未休年假工资报酬
来源:中国劳动保障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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