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多几个人,问题不大吧” “大家挤一挤,一会就到了” …… 超员车辆“驶”不得 一个也不能多 不同种类的车辆 规定的载客人数也各有不同 如果超过核载人数 哪怕是超员一人 那危险就会增加十分 “挤”进去的是隐患 “超”出来的是危险 一旦发生意外 后果不堪设想
近日,綦江公安交巡警支队赶水大队民警在开展夏季交通安全整治时,发现一辆车牌号渝BL7***七座面包车超员,该车核载7人,共载9人。民警对驾驶员陈某华进行了安全教育,并对其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未达50%的超员的违法行为处100元罚款,驾驶证记6分,并责令其安全转运超员人员。
(视频来源:綦警随行)
让我们再来了解一下 机动车超员处罚标准的 相关规定吧 ↓↓↓
法律链接
1、普通载客汽车 超员未达20%的,罚款,不记分; 超员20%以上(含20%)未达到50%,罚款,记3分; 超员50%以上(含50%)未达到100%,罚款,记6分; 超员100%以上(含100%),罚款,记12分。 2、七座以上的载客汽车 超员未达20%的,罚款,不记分; 超员20%以上(含20%)未达到50%,罚款,记6分; 超员50%以上(含50%)未达到100%,罚款,记9分; 超员100%以上(含100%),罚款,记12分。 3、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 超员未达20%,罚款,记6分; 超员20%以上(含20%),罚款,记12分。 4、普通载客汽车超员100%以上(含100%) 普通载客汽车超员100%以上(含100%)或者校车、公路客运、旅游客运汽车超员50%以上(含50%)的,涉嫌危险驾驶刑事犯罪,公安交管部门将立案侦查。
安全提示
綦江区公安局交巡家支队在此提醒车主朋友们,为了自身和他人的生命安全,千万不要驾驶或者乘坐超员车辆。开车出行安全是最重要的,容不得半点麻痹和侥幸。
原标题:夏季行动|綦江公安交巡警支队:七座面包车载九人,“挤一挤”更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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