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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看!重庆差别化住房信贷、促进商品房配套车位利用等措施最新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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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楼主
发表于 2022-6-16 11:54:1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重庆 重庆
《重庆市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若干措施》出炉 最新解读来了!

6月15日,重庆市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房地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进一步完善我市房地产相关政策,更好地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发布了《重庆市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引起各界高度关注。


针对市场关注的焦点问题,重庆大学副校长、城乡建设与发展研究院(智库)负责人刘贵文对《措施》进行了详细的解读,认为重庆优化房地产政策,将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措施》中提到的新市民是指哪类群体?


刘贵文:新市民是指因本人创业就业、子女上学、投靠子女等原因来到重庆城镇常住,未获得重庆当地户籍或获得重庆当地户籍不满三年的各类群体,包括但不限于进城务工人员、新就业大中专毕业生、新引进专业人才、新退伍军人等。


其中,经商、办企业的人员,要取得合法营业执照或按时纳税证明及其他合法经营证明;就业的人员,要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服务合同或用人单位出具用工证明;投亲靠友的,所在地社区居民委员会出具居住证明;子女在重庆上学的,提供子女的入学、子女的关系等证明;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提供大中专院校毕业证。


引进专业人才,提供市政 府机构或用人单位认定的人才引进计划或人才目录内的高层次人才的文件和证书等证明材料。


何为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刘贵文:5月15日,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联合下发了《关于调整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22〕115号),对于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居民家庭,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调整为:不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减20个基点。


5月18日,我市调整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将首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调整为:不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对于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居民家庭,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调整为不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减20个基点。即按照5月20日公布的5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4.45%,普通首套房按揭贷款利率最低为4.25%。


购房者享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购房政策有哪些条件?


刘贵文:主要有3个方面:


一是职工家庭购买首套住房的,首付比例不低于20%;购买第二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


二是职工家庭夫妻参贷的,贷款最高额度从60万元提高至80万元。


三是受理购买首套住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置换贷款)申请。


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套数是如何认定的?


刘贵文:购买首套住房认定标准:在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时,缴存职工家庭无住房且无住房贷款记录的,认定为购买首套住房。


购买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为,在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时,须同时满足这些条件:一是缴存职工家庭无住房或仅有一套住房;二是缴存职工家庭已结清或仅有一次未结清商业性住房贷款;三是缴存职工家庭无住房公积金贷款或仅有一次已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目前购买住房有哪些税收优惠政策?如何申请办理?


刘贵文:主要是契税和个人所得税的优惠,有这些方面:


一是家庭已有一套住房,再次新购住房且在办理不动产权证前转让原有住房的,新购住房可按照第一套住房享受契税优惠政策。


二是家庭有两套住房,再次新购住房且在办理不动产权证前转让原有住房其中一套,对新购住房按照第二套住房缴纳契税。


三是对被征收、征用房屋,选择货币补偿且重新购自住房,住房成交价格不超过货币补偿部分的,予以免征契税。


四是选择房屋产权调换、土地使用权置换的,不支付差价的免征契税;支付差价的,仅对差价部分征收契税。


五是签订征收补偿协议按政 府相关标准取得的货币补偿,免征个人所得税。


上述第3-5条政策涉及房屋征收、产权调换,可凭房屋征收、征用补偿协议及商品住房买卖合同等相关资料到税务部门直接办理。


除了支持市民购房政策外,目前对开发企业的支持政策有哪些?


刘贵文:《措施》对房地产企业的支持政策主要有3个方面:


一是信贷方面,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保持房地产开发贷款平稳有序投放,满足房地产市场合理融资需求。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做好重点房地产企业风险处置项目并购金融支持和服务工作,对兼并购出险和困难房地产企业项目的并购贷款暂不纳入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


二是资金方面,优化项目资本金监管,可按项目施工进度分楼栋申请使用;新办项目,可分批存入,首次存入60%,剩余40%可给予4个月的缓存期。落实配套费缓缴政策,最长时间不超过6个月。


三是配套建设方面,对尚未出让土地的项目,应加快土地周边配套设施建设,达到“净地”出让;对已供地尚未开发建设的项目,应先于或与项目同步完工配套设施;对已供地且已开发建设的项目应在项目交房前限时完成配套设施建设。


如何把握促进商品房配套车位利用政策?


刘贵文:可从这3个方面入手:


一是从总体要求看,车位(库)仍应当首先满足业主需要,开发企业销售车位(库)的,应当进行公告。


二是属住宅配套车位(库)的,仍只能销售给本小区业主,公示期满后可放开销售数量限制。


三是属非住宅配套车位的,在满足业主需求、公示期满后,可放开销售。


目前我市正在举办的春交会引起了购房者的高度关注,如何参与?是否有相关购房优惠政策?


刘贵文:按照要求,我市于5月15日采取线上展示方式举办2022年春季房交会,全市现有40个区县、199家开发企业、570个项目、7.7万套商品房源,15家住房租赁品牌企业、2800套待租房源及17家家装、家具、家电品牌企业上线展示。目前线上展示平台浏览量累计54万人次。


大家可通过微信小程序搜索“重庆线上房地产展示平台”,进入平台后,点击2022重庆春季房地产暨家装展示交易会画面进入专区;或通过“渝快办”APP进入〔渝悦生活专区〕—“住”场景—购房服务进入“重庆线上房地产展示平台”小程序,进入平台后点击2022重庆春季房地产暨家装展示交易会画面进入专区。相关购房优惠政策在平台中均已有展示,欢迎大家浏览。


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有哪些整治措施?


刘贵文:去年以来,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等8部委文件要求,市住房城乡建委联合市级相关部门印发了《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工作方案》,加强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的监管,加大对违规收取预付款、“茶水费”等费用、发布虚假违法房地产广告和虚假房源信息、散布不实信息扰乱市场秩序等行为的查处力度。


今年以来,按全市统一部署,下发了《重庆市房地产市场领域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大力整治以投资养老名义进行虚假宣传和违规销售商品房涉嫌诈骗的行为。近期,市住房城乡建委将加大对“零首付、低首付、长分期”和新房代理不规范等问题的整治力度,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


上游新闻记者 孙琼英

来源:上游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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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6-16 11:58:07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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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6-16 23:04:57 来自手机版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重庆 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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