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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安全要重视
为进一步做好大货车安全管理工作,綦江区公安局交巡警时刻绷紧交通安全弦切实筑牢道路安全防线。但个别司机心存侥幸,以身试法,为发挥警示教育作用,不断提高广大驾驶员的交通安全意识,现曝光4例大货车超载、超限违法行为。
2022年12月8日,杨某某驾驶车牌号为渝B***30中型自卸货车在綦江中学路段实施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不达30%的违法行为,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其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1分的处罚。
2022年12月9日,冯某驾驶车牌号为渝D***61重型自卸货车在兰花基地路段实施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不达30%的违法行为,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其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1分的处罚。
2022年12月11日,李某某驾驶车牌号为渝D***11重型半挂牵引车在省道104.218公里路段实施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不达30%的违法行为,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其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1分的处罚。
2022年12月12日,明某某驾驶车牌号为渝D***16重型半挂牵引车在省道104.218公里路段实施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不达30%的违法行为,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其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1分的处罚。
交巡警提醒
超载、超限“驶”不得,坚决不让货车变“祸”车!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维护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原标题:民安2022|大货车交通违法行为警示曝光
来源:平安綦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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