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某诉周明某民间借贷一案,经綦江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被告周明某于2016年5月30日前偿还原告罗某借款5000元及利息300元。民事调解书经双方签收后已生效,但周明某仍未还款,罗某遂向綦江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綦江法院受理该案件后,依法向被执行人周明某发出执行通知书,并数次查询被执行人周明某名下的存款、车辆、不动产、工商登记、投资信息等财产情况,在执行到位1000元后,未发现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也未找到被执行人周明某,因暂不具备执行条件,该案于2016年12月7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执行一时陷入僵局。
近日,执行法官接到申请执行人罗某的紧急来电,说在高铁站找到了被执行人周明某。执行法官立即通知其余执行干警,火速奔赴高铁站,将双方带回法院。经对账,确认被执行人周明某尚欠借款本息合计3500元。执行法官对被执行人周明某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明之以法,促使周明某认识到了自身的错误。最终,被执行人周明某在执行干警的见证下当面支付3500元给申请执行人罗某。时隔近七年,该案顺利执行完毕。
事后,执行法官收到申请人发来的短信。短信中写到,谢谢您!今天周明某终于把差的钱还了,有您这样的法官,真是我们老百姓的幸福。
原标题:「执行现场」火速出击抓老赖 还清欠款化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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