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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住房物业管理费收费标准
根据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重庆市政 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2024年版)》,具体住房物业管理费收费标准如下:
图源: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心城区 有电梯住宅:一级1.00元/平方米·月;二级1.30元/平方米·月;三级1.60元/平方米·月;四级1.90元/平方米·月。
无电梯住宅:一级0.60元/平方米·月;二级0.85元/平方米·月;三级1.10元/平方米·月;四级1.35元/平方米·月。(4万平方米以上可浮10%;4万平方米(含)以下的可上浮15%) 普通级停车场物业服务费:80元/位·月。 特级停车场物业服务费:100元/位·月。(半机械停车场可按特级标准上浮20%;全机械停车场可按特级标准上浮30%)。
中心城区外 有电梯住宅:0.70~1.80元/平方米·月; 无电梯住宅:0.40~1.30元/平方米·月。具体收费标准见各县(自治县)相关文件。
此外,事关物业服务收费 还有这个消息大家要来了解下 今年6月1日起,新修订的 《重庆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施行 主要修订内容及适用对象等信息如下 快一起来看看吧 ↓↓↓
重庆市最新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新修订的《重庆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于2024年6月1日起施行。修订物业服务收费现行政策,旨在加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抑制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不合理上涨,维护业主、物业使用人和物业服务人合法权益,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物业服务收费质价相符。
图源:重庆市人民政 府官网
主要修订内容
1.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 府指导价。根据《条例》规定,将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由现行的政 府指导价、市场调节价两种价格管理形式调整为政 府指导价一种价格管理形式。
2.超最高等级服务的住宅,前期物业服务费单独核定。根据《条例》“前期物业服务费不得擅自超出政 府指导价收费标准”的规定,《办法》明确了确需超过《重庆市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最高等级标准提供服务、超出政 府指导价最高上限的项目,经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会同发展改革部门审核建设单位制定的超最高等级物业服务方案后,由发展改革部门核定该项目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并作为该项目住宅前期物业服务公开招标的最高收费标准。
3.明确了未装饰装修和使用的住宅物业收费政策。为贯彻落实《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三款“未装饰装修和使用的住宅物业收费标准等,由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规定,《办法》第十七条明确了“未装饰装修和使用的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由业主与物业服务人协商确定。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规定。
适用对象
适用于《办法》实施后,本市行政区域内物业服务收费及其监督管理活动。《办法》实施时,已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且合同尚未到期的,在重新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前,仍按原收费标准执行。
来源: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庆市人民政 府;重庆本地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