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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6-7 21:4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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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綦江区第一实验小学2022年秋季一年级新生招生简章为确保我校2022年秋季一年级新生招生入学工作规范有序进行,根据《重庆市綦江区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綦教〔2022〕100号)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将《重庆市綦江区第一实验小学2022年秋季一年级新生招生简章》公布如下。一、招生原则:根据《綦江区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城区中小学招生办法》规定,划归我校招生范围内的适龄儿童,按照入学需求和我校学位情况,实行户籍生对口入学与非户籍生统筹入学相结合的原则,免试就近入学。二、招生对象:2022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及以上儿童。三、招生范围招生范围就读学校文龙社区实验一小(赵家坪小学)共同村、亭和村自愿选择就读文龙小学、通惠小学、实验一小(赵家坪小学)联惠社区部分父母购房的非户籍生自愿选择就读通惠小学、实验一小(赵家坪小学)双龙社区长生路2、6、8、10、12、14、16、18、20、52号父母购房的非户籍生实验一小(赵家坪小学)双龙社区长生路农房和优山美地父母购房的非户籍生四、招生顺序第一批:“三对口”类,即适龄儿童与父(母)的户口、房屋产权证明(房产证或购房正式合同)和实际居住地一致。凡适龄儿童因父母无自购房,自出生日起户籍一直挂靠祖父母(外祖父母),与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招生范围常住的,视为符合“三对口”入学条件。第二批:“户籍对口”类,即户籍生中户口在学校招生范围(房屋不在范围内),但监护人在綦江中心城区购房且已实际入住的适龄儿童。该类儿童在第一批次学生入学登记后,继续接受登记。第三批:“房产对口”类,即父(母)在招生范围内购房且已实际入住的非户籍生。该类儿童在第一、二批次学生入学登记后,如有空余学位,继续接受登记。如第二批次学生登记后,学校学位不足,按购房时间(以房产证等相关材料为准)先后顺序依次解决,不能解决的学生按居住地相对就近的原则,调剂到城区其他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学校或自主选择到民办学校入学。五、审核材料审核材料包括:①适龄儿童与法定监护人的同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同一张A4纸,正面印:适龄儿童户口页,背面印:户主页、增减页、父母(或其他合法监护人)户口页】。②住房证明(房产证或购房)原件、复印件。③实际居住证明相关材料,近三个月水电气缴费发票复印到1张A4纸上。“三对口”类所需材料①②③【即适龄儿童与父(母)的户口本、房屋产权证明(房产证或购房正式合同)和实际居住地证明】。“户籍对口”类所需材料①②③【即适龄儿童与父(母)的户口本在学校招生范围,监护人在綦江中心城区购房且已实际入住证明】。“房产对口”类所需材料①②③【即父(母)在招生范围内购房(房产证或购房正式合同)且已实际入住证明的非户籍生】。(实际居住(入住)证明即提供近三个月水电气缴费发票复印件)六、招生流程时间任务备注6月2日撰写上交《重庆市綦江区第一实验小学2022年秋季一年级新生招生工作方案》撰写方案6月7日到招生范围内的社区(村)张贴《重庆市綦江区第一实验小学2022年秋季一年级新生招生简章》张贴简章6月15日至6月19日所有申请入学的适龄儿童监护人,登录“重庆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报名信息采集系统”(网址:www.cqywjybm.com或关注重庆教育微信公众号),进行网上信息采集。注意公、民办学校不能兼报网上信息采集6月20日审核“三对口”类学生材料,符合“三对口”条件的发放“入学通知书”现场审核发放通知书6月21日审核“户籍对口”类学生材料,符合“户籍对口”条件的发放“入学通知书”6月22日“房产对口”类非户籍生扫码拿号6月23日审核“房产对口”类非户籍生1-200号现场审核家长扫码加群6月24日审核“房产对口”类非户籍生201-400号6月25日审核“房产对口”类非户籍生401号及以后6月26日需要办理缓学证明的学生监护人到实验一小(邮政停车场背后,五福路1号)办理办理缓学证明7月10日前根据学位情况和材料审核情况,按照教委相关要求发放录取通知书(一)审核时间及地点审核时间: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2:00-4:30审核地点:实验一小门厅(九龙大道邮政停车场背后,五福路1号)(二)疫情防控要求:根据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审核材料时,一名学生最多只能一名家长陪同(近15日内未到中高风险地区)携资料前来,戴好口罩,经校门口查验“三码”(渝康码、行程码、扫描场所码),测体温后方可进入,并按指定路线到资料审核场所,不得乱走。六、其他(一)缓学申请。凡我校划片范围内符合入学资格但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适龄儿童,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于6月26日向我校提出申请,填写缓学申请表,由我校签署意见后报区教委备案。(二)适龄残疾儿童入学。凡户籍在我校划片范围内的适龄残疾儿童,具有接爱普通教育能力的应依法入学实行随班就读。患有严重生理缺陷,但能适应学校学习、生活的残疾学生,建议进入特殊教育学校就读。无法接受义务教育的重度残疾儿童,请于6月26日,主动与学校联系报名事宜,纳入学籍管理,由学校实施“一人一案”提供送教上门。极个别情况特别严重的,须按相关规定办理缓、免学手续。(三)现役军人、烈士和人才子女等接受义务教育,按有关规定办理。(四)招生咨询电话:48628950重庆市綦江区第一实验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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