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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小区开设医院会对居住环境造成严重污染(如:医疗用品垃圾、废气、废水、后期增加放射性物、医疗污染等);医疗污水、医疗弃物以及病原性、细菌性微生物、药剂残留物,具有很强的传染性和发性,一旦出现污染和疫情扩散,后果不堪设想。同一小区,无时无刻不接受着一定辐射穿透性及细菌传播,对小区业主的身体健康带来严重危害,特别是抵抗力较低的老弱妇孺。
2.不具备开办医院的条件,没有独立的专用活动区域;没有独立的生化池;没有医疗机构专用的消防通道和楼梯。
3.门诊医院属于公共场所,进出人员嘈杂,对居民造成噪音污染,影响小区居民休息,降低生活质量。
4.医院不可避免的会出现医疗事故、医闹纠纷等等,危害小区的安宁居住环境和以及可能出现的人身伤害;同时也会严重影响小区居民安全,且进出医院的人员复杂,对小区居民的家庭及财产带来巨大的安全隐患。
5.门诊旁便是小区最主要的出入口1号门,病员休息活动时流窜在小区居民之间,与小区老人、小孩无法隔离,病患无别,极大地加大了病源传播的可能性。
6.小区内诊所给业主的人身或财产造成危害的,业主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消除危险和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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