綦江在线

 找回密码
 注册

手机号码,快捷登录

快捷登录

搜索
查看: 21731|回复: 122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关于开展綦江区城市秩序综合治理行动的通告!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楼)楼主
发表于 2023-3-10 16:36:55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重庆 重庆


(通告截图)

关于开展
綦江区城市秩序综合治理行动的通告
为深入推进綦江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区工作走深走实,切实保障城市道路管理规范有序与畅通安全,全面提升城市形象和品质,实现除险清患、惠民有感,打造“如来·如愿”的“多彩綦江·创新之城”,经区创建指挥部研究决定,将在全区范内开展城市秩序综合治理行动。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

从2023年3月11至2023年7月31日

二、整治范围

綦江区建成区范围内的城市主次干道、人行道、背街小巷,及道路消防安全“生命通道”。

三、整治重点

(一) 停车秩序综合治理

1.占用老旧小区、高层建筑周边城市道路“生命通道”违法停车的;

2.在学校、医院、交通枢纽、商圈等周边重点路段违法停车的;

3.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路段违法停车的;

4.占用城市道路、人行道、公共停车位违法停放废弃车辆的;

5.占用人行道违法停车的;

6.占压人行道又占车行道“骑跨道路”违法停车的;

7.占压人行横道、网状线违法停车的;

8.占用公交车站、加油站违法停车的;

9.多排违法停车、路口 50 米以内违法停车的。

(二)占道经营综合治理

1.对主次干道周边违规经营性摊点、亭、棚进行整治;

2.对临街商场、商铺超门店经营行为进行整治;

3.对在桥梁、人行天桥、地下通道擅自摆摊、兜售物品行为进行整治;医院等公共场所周边的店外摆卖、骑跨门摊、流动商贩等占道乡营行为进行整治;

5.对在主、次干道或窗口地区派发经营性宣传品进行整治;

6.对沿街非法占道的修车点、洗车点、废品回收点、占道加工点、餐饮等经营活动进行整治。

四、治理措施

对于城市秩序综合治理行动中发现机动车、非机动车不按规定停放,违规占道经营的将由城管执法、公安交警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重庆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重庆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根据违法情节实施警告、罚款行政处罚,施行锁车、拖车、暂扣等强制措施。不听劝导或者阻碍执法的,公安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治安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举报电话
公安局:85883200       城管局:48612319

綦江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重庆市綦江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023年3月8日

来源:平安綦江


mmexport1678454555804.jpg (34.8 KB, 下载次数: 24)

mmexport1678454555804.jpg

评分

参与人数 1激情 +1 收起 理由
l7783l9l579 + 1 直接说惩治路摊夜摊更明白!

查看全部评分

(2楼)沙发

发表于 2023-3-10 16:38:36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重庆
(3楼)板凳

2

发表于 2023-3-10 16:47:04 来自手机版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重庆 重庆
(4楼)地板

3

发表于 2023-3-10 16:47:32 来自手机版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中国 中国
你说了算!
5楼

1

发表于 2023-3-10 16:48:06 来自手机版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重庆 重庆
6楼

5

发表于 2023-3-10 16:49:38 来自手机版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中国 中国
沙溪路早上7点过了还不走的,该搂实整治哈
7楼

3

发表于 2023-3-10 16:50:54 来自手机版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中国 中国
你把美团跑腿搞好了在说吧
8楼

发表于 2023-3-10 16:52:15 来自手机版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重庆 重庆
9楼

6

发表于 2023-3-10 16:53:50 来自手机版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重庆 重庆
整治不能根治,想想怎么解决问题才是根本,整治完了又恢复原样。有什么用。
头像被屏蔽
10楼

5

发表于 2023-3-10 16:54:23 来自手机版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重庆 重庆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綦江在线免责声明:
1.本论坛所有帖子仅代表作者本人意见和观点,不代表本论坛立场。
2.请尊重网络道德,不发表污言秽语,不侵犯他人的权利和个人隐私。
3.请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发布违法、违规信息,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全部民事和刑事责任。
4.请遵守论坛规则和版规,不进行刷屏、重复发帖、恶意顶贴、恶意灌水等行为,若有违反,有权予以删除。
5.严禁对本站复制和建立镜像,转载本站原创内容需获得本网站授权,同时需注明出自“綦江在线( www.qj023.com)” 。
QQ|联系我们|綦江在线 ( 24小时举报:13002367666 邮箱:2433943356@qq.com 渝ICP备14004530号-1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3-85883000 渝公网安备 50022202000007号)

GMT+8, 2024-10-7 02:25 , Processed in 0.096563 second(s), 15 queries , Gzip On, Memcache On.

綦江在线 (www.qj023.com)| AI 画廊

© 2008-2023 qj023.co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