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禁止未成年人文身的倡议书
近年来,文身逐渐成为一些未成年人追逐的“潮流”,或出于好奇从众,或出于“个性化”审美和情感表达。文身不仅侵害未成年人的身体健康,也会对未成年人将来求学、参军、就业等造成不利影响。
为认真贯彻落实 国 务 院 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未成年人文身治理工作办法》,有效劝阻未成年人文身,筑牢未成年人保护屏障,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我们特向广大未成年人、文身服务提供者以及社会各界发出如下倡议:
一、加强自律自爱。未成年人要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培养广泛的兴趣爱好,积极参加有意义的社会活动,培养对美的健康追求。要充分认识文身的危害,尊重自己,爱护健康,不盲目跟从、不攀比,切实增强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做到理性拒绝文身。
二、加强家庭监护。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是依法履行监护职责的第一责任人。家长应为孩子营造温暖的家庭环境,积极、正面、健康地参与和陪伴孩子的成长,要通过言传身教让未成年人认识到文身的危害,自觉抵制文身。对未成年人产生文身动机和行为的,应当及时劝阻,不得放任未成年人文身。
三、加强学校教育。各中小学要将未成年人文身危害相关知识纳入学校教育内容,开展警示教育,加强文明礼仪教育,提高在校学生对文身危害性的认知水平,增强未成年人的法治观念,建立干预机制,引导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审美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四、依法文明经商。任何企业、组织和个人应当严格遵守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的规定,不得胁迫、引诱、教唆未成年人文身。文身服务提供者,应在营业场所显著位置标明不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对难以判明是否是未成年人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
五、加大宣传力度。全社会应当树立关心、爱护未成年人的良好风尚。要将劝阻未成年人文身纳入宣传重点,多渠道、多平台、多样化宣传未成年人文身的危害,为未成年人营造健康的成长社会环境。任何组织和个人发现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的,应及时向有关部门进行报告。
让我们共同行动起来,从现在做起,保护未成年人远离文身、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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