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1日起,《重庆市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细则》正式实施。这也意味着,我市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普通门诊就医后,凭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的外配处方(电子处方或纸质处方)在门诊统筹定点零售药店购买符合我市医保目录规定的药品,药品费用可按相关政策规定进行报销。
那么 定点零售药店可以报销? 哪些定点零售药店 已经实现电子处方流转? 首批名单来了
綦江区职工医保普通门诊统筹结算服务定点医疗机构名单(第一批) 温馨提示:点击图片可放大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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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綦江区职工医保普通门诊统筹结算服务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名单(第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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