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自古就有“名正言顺”的说法。但“正名”,从不只是起个“好”名字那么简单。
蓝天救援队、红十字会志愿者服务队、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这些人们熟悉的组织还有一个“大名”——社会组织。
一段时间以来,由于一些标准不统一或有的把关不严,社会组织名称中出现“打大牌”“戴高帽”等不规范现象。老百姓要想认清楚,一个字——难!
民政部最新出台的《社会组织名称管理办法》,剑指上述问题,为近90万家社会组织立规矩,也为各级负责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的民政部门提供了统一标尺、权威指南。
一件“起名”小事,为啥要下力气整治?
要知道,“起名”背后,“名堂”不小。
我国的社会组织主要包括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三大类。从新中国成立初期仅有全国性社会组织40多家,到如今有各类社会组织近90万家,社会组织的名号日渐响亮。
但在名称规范方面,我国此前仅对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名称有一些具体规定,在社会团体名称立法方面是空白,加之已有的规定立法层级不高、约束力不强,各级部门把关尺度不一,出现社会组织名称“五花八门”的现象。
有的社会组织业务范围、活动地域仅在一省一市,却冠以“中国”“中华”;有的社会团体钻政策空子,利用成立分支机构、内部办事机构无须向民政部门登记的规定,给自己的分支机构、办事机构起了个法人组织的名称,在对外活动时以独立身份出现,借此扩大“影响力”、谋求更多“实惠”。
若只是名字的事儿,似乎还不打紧。更严重的问题是,合法合规的社会组织名称不规范,给了未经登记许可的非法社会组织可乘之机。他们藏身于迷人眼的“乱花”之中,滥竽充数,凭借一个看似有官方背景的名称行骗捞钱,不仅败坏了社会组织名声,还扰乱了社会秩序。
比如,前两年取缔的“全国中小学生综合素质等级测评中心”,靠着像“正规军”的名字,在各地授牌成立30余家测评中心,制发带有“全国”字样的综合素质等级证书,让一些家长不小心掉入“陷阱”。
这次发布的办法定了哪些规矩?
一是严防以名称“抬身价”。办法明确,县级以上地方人民ZF的登记管理机关登记的社会组织名称中间一般不得含有“中国”“全国”“中华”“国际”“世界”等字词;
二是拒绝“以偏概全”。办法规定,社会团体分支机构名称应当以“分会”“专业委员会”“工作委员会”等准确体现其性质和业务领域的字样结束;社会组织内部设立的办事机构名称应当以“部”“处”“室”等字样结束,让人一目了然;
三是避免非营利性质社会组织用“商业外衣”包装。办法要求,民办学校、民办医院、民办养老院等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应当以“学校”“大学”“学院”“医院”“中心”“院”等字样结束,名称结束字样中不得含有“总”“连锁”“集团”等……
规矩立了,如何落到实处?
这次出台的办法将自5月1日起施行,但许多工作得马上就干。
民政部表示,下一步要出台配套规定,把起名问题纳入年度检查,纠正不合规现象。
“正名”只是第一步,社会组织规范发展还需更多发力点。
近日,科技部、民政部、中国科协公开发文,开展科技类社会团体发挥学术自律自净作用专项行动,推动科技类社会团体主动承担学术自律自净的职责使命,常态化开展职业道德和学风教育。
这一专项行动透露鲜明信号:社会组织要更好发展,就必须走正路、有信用。
实践证明,只要坚持做实事,就会有好口碑。
多个领域社会组织投入上千亿元助力脱贫攻坚;慈善组织、红十字会筹集捐赠资金数百亿元助力战“疫”;蓝天救援队等总是冲在抢险救灾最前线……
“起名”实实在在、干事踏踏实实、发展与时俱进,这是社会组织该有的样子,也是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好路子。
原标题:新华鲜报|@90万社会组织,“起名”有规矩
来源:新华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