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还未缴纳居民医保的城乡居民抓紧时间缴费!
区医保局提醒广大群众,为方便返乡农民工等群体参保,在2024年1月1日至2月29日期间参保缴费的,自完清费用的次月1日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从2024年3月1日起参保缴费的,将有90天的待遇等待期(即缴费90日后才能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缴费标准: 2024年度个人缴费标准为一档380元/人•年,二档755元/人•年。
2024年7月1日及以后参保缴费的还需个人承担财政补助部分(不低于2023年我市居民医保筹资人均财政补助标准640元/人•年)。
新参保登记渠道 一、重庆市政务服务网网上服务大厅; 二、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微信号“公共服务平台”; 三、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重庆专区”; 四、重庆市政 府App“医疗保障专区”; 五、户籍或居住地街镇社保所。
缴费渠道
线上缴费 重庆税务、重庆政 府APP
线下缴费 各街镇社保所
享受待遇
普通门诊待遇
普通门诊统筹。参保居民在全市二级及以下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不含医保定点药店)的门诊就医费用按规定纳入普通门诊统筹。统筹报销比例和报销限额具体如下:
住院待遇 备注:未成年人报销比例在同档参保成年人的基础上提高5个百分点。
大病保险报销比例
(1)享受人员范围: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不另行缴费。
(2)报销范围及标准:2024年大病保险起付线标准调整为17833元/人.年。参保人员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发生的、符合我市大病保险报销的自付费用,首次或累计超过起付标准以上的部分,其报销比例60%。一个自然年度内,大病保险累计报销不得超过20万
生育医疗待遇 从2024年起,孕产妇产前检查费补助限额提高至300元,住院顺产分娩定额补助提高至600元。剖宫产(符合医学指征)及并发症按照居民医保住院政策报销,报销额度低于600元的按600元补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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