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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墨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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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书中的我,读书很枯燥乏味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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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

     楼主| 发表于 2024-3-18 08:51:54 来自手机版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重庆 重庆
    4608 发表于 2024-03-18 01:50
    你的书无非装饰品,其他人不清楚,我还不晓得迈?

    凡体肉胎的你难道不需要装饰?可以如除人以外的生物原汁原味的在这世间吗?世间万物都有自己的独特之处……你知上善若水,可知上善治水……
    22

    发表于 2024-3-18 10:19:12 来自手机版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重庆 重庆
    墨虞 发表于 2024-03-18 08:37
    专业的事情要交给专业的人士

    三斤恐吓我,我怕呀??

    23

    1

    发表于 2024-3-18 13:25:01 来自手机版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重庆 重庆
    墨虞 发表于 2024-03-18 08:36
    然后呢?你觉得你更高级吗?你喜欢的别人就的喜欢吗?

    我跟喷娃在线认识好些年头了。一直做为对手相互研究了解,甚至他年龄,生活,爱好,习惯等,都能说个八九不离十...我这样调侃他一句,好象于我没问题的撒,你急什么呢?
    24

    发表于 2024-3-18 13:28:01 来自手机版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重庆 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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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4-3-18 13:28:12 来自手机版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重庆 重庆
    墨虞 发表于 2024-03-18 08:37
    专业的事情要交给专业的人士

    哈哈...姑娘啊...你呆的时间尚短,不知者不为过...这他专业?哈哈...你太太太不了解他了。
    26

    发表于 2024-3-18 13:36:09 来自手机版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重庆 重庆
    墨虞 发表于 2024-03-18 08:51
    凡体肉胎的你难道不需要装饰?可以如除人以外的生物原汁原味的在这世间吗?世间万物都有自己的独特之处……你知上善若水,可知上善治水……


    书当然可以做为显摆装饰品。大多数人家里买的书也没去读完。但这肯定不包括真喜欢阅读的人及我。不过你放心,也无非调侃,这他各人也晓得...你就不要介入嘛,这于他,于我,早已是刻在生活里的上网习惯...
    27

    发表于 2024-3-18 13:45:20 来自手机版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重庆 重庆
    喷不平 发表于 2024-03-18 10:19
    三斤恐吓我,我怕呀??

    一看就法盲,吓吹乱侃!这就你学习后达到的最新水平。问题是我不去细读也知道你这l的啊!

    首先,什么什么罪,只能是犯反了刑法才称犯罪。恐吓罪?从来就没听说过。当然,某些恐吓肯定也犯法,但不够成犯罪。这两个概念。凡违反治安管理法的,谈不上犯罪,最多违法...唉,就你,尽信书不如无书好点...
    28

    发表于 2024-3-18 13:48:27 来自手机版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重庆 重庆
    喷不平 发表于 2024-03-18 10:19
    三斤恐吓我,我怕呀??

    唉,你不吹还好点,一吹就得漏底。其他人清不清楚不好说,我是肯定知道的...
    29

    发表于 2024-3-18 13:53:55 来自手机版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重庆 重庆
    4608 发表于 2024-03-18 13:45
    一看就法盲,吓吹乱侃!这就你学习后达到的最新水平。问题是我不去细读也知道你这l的啊!

    首先,什么什么罪,只能是犯反了刑法才称犯罪。恐吓罪?从来就没听说过。当然,某些恐吓肯定也犯法,但不够成犯罪。这两个概念。凡违反治安管理法的,谈不上犯罪,最多违法...唉,就你,尽信书不如无书好点...

    外国怎么定义恐吓我不大清楚,但中国何来什么恐吓罪的!开历史倒车迈?还因言而罪了?这本身就不符合法制,文明的前进方向!
    30

    发表于 2024-3-18 14:07:26 来自手机版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重庆 重庆
    4608 发表于 2024-03-18 13:53
    外国怎么定义恐吓我不大清楚,但中国何来什么恐吓罪的!开历史倒车迈?还因言而罪了?这本身就不符合法制,文明的前进方向!

    全世界的犯罪认定,均是轻口供,重证据。比如,我和娃子一起,恐吓娃子说,你不怎么怎么,我就灭你全族,这有没有恐吓呢?有,但即便有也只是违法,不算犯罪的。

    说了,想了,没做,也可以认定犯罪,那就得乱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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