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綦江法院灵活运用“预拘留”措施,顺利执结一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有力保障了当事人合法权益,实现执行“加速度”。
被执行人张某与申请人赵某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经綦江法院依法调解并生效,但张某并未及时履行义务,赵某遂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第一时间与双方当事人取得联系,在得知申请人赵某身处外地无法赶回,为确保案件顺利执行,执行干警在征求双方同意后遂决定采用线上调解。但在调解过程中,张某与赵某僵持不下、分歧较大,执行干警当下决定对张某采取“预拘留”措施。
当听到自己可能会面临财产查封或限制个人自由时,被执行人张某一下慌了神,一改以往消极态度,主动要求与申请人赵某和解,即刻联系朋友借款6万元,同时承诺在月底支付尾款3万元。目前,被执行人张某已向申请人赵某支付尾款,该案件得以圆满结案。
“预拘留”措施既彰显了法律权威与执行威慑,又兼具教育性和灵活性,充分体现法院善意文明执行的司法理念。
下一步,綦江法院将继续加大执行力度、创新执行方式,将执行工作强制性与善意文明执行融合到执行措施中,更好保障当事人胜诉权益。
供稿:执行局 高原 原标题:「执行现场」“预拘留”显威力 促执行解民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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