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农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平稳,綦江公安交巡警支队在持续加大农村地区交通违法行为查处力度的同时,大力推动农村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引导广大群众积极抵制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2024年4月1日, 綦江区公安局永新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线索,一驾驶员驾驶车辆号牌为渝BC***3的普通二轮摩托车存在驾驶载客汽车、货运机动车以外的其他机动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的违法嫌疑。接到举报后,民警立即开展调查,在永新镇谢坪村路段将陈某驾驶的普通二轮摩托车当场查获。经查,驾驶人陈某存在驾驶载客汽车、货运机动车以外的其他机动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民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的规定,对陈某作出罚款200元的处罚。
案例二
2024年4月8日,綦江区公安局石角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线索,一驾驶员驾驶车辆号牌为渝DT***3的普通二轮摩托车存在驾驶载客汽车、货运机动车以外的其他机动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的违法嫌疑。接到举报后,民警立即开展调查,在石角镇石角 社区路段将关某驾驶的普通二轮摩托车当场查获。经查,驾驶人关某存在驾驶载客汽车、货运机动车以外的其他机动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民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的规定,对陈某作出罚款200元的处罚。
案例三
2024年4月12日,綦江区公安局三角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线索,一驾驶员驾驶车辆号牌为渝DT***7的普通二轮摩托车存在驾驶载客汽车、货运机动车以外的其他机动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的违法嫌疑。接到举报后,民警立即开展调查,在三角镇场镇路段将高某驾驶的普通二轮摩托车当场查获。经查,驾驶人高某存在驾驶载客汽车、货运机动车以外的其他机动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民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的规定,对高某作出罚款200元的处罚。
綦江公安提醒
请广大驾驶员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切勿超员超载、违法载人,自觉守法出行!
原标题:有奖举报丨綦江区农村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曝光!
来源:平安綦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