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预防和减少货车道路交通事故,全力营造辖区安全畅通、和谐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綦江公安交巡警支队持续严查货车超载超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并开展违法曝光,希望大家能提高交通安全意识,自觉遵章守法,安全文明驾驶。现将查获的典型案例曝光,希望广大货运驾驶员引以为戒。
案例一
车牌号:川R6371* 驾驶人:李某进 违法时间:5月13日15时36分许 违法地点:省道104线176公里 违法行为: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30%以上未达50% 处罚结果:驾驶证记3分,罚款500元
案例二 车牌号:渝DB632* 驾驶人:朱某强 违法时间:5月13日15时23分许 违法地点:省道104线176公里 违法行为: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30%以上未达50% 处罚结果:驾驶证记3分,罚款500元
案例三 车牌号:渝DR255* 驾驶人:陈某 违法时间:5月14日9时57分许 违法地点:省道207线178公里 违法行为: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30%以上未达50% 处罚结果:驾驶证记3分,罚款500元
案例四 车牌号:渝DC232* 驾驶人:周某 违法时间:5月23日9时35分 违法地点:省道104线219公里100米 违法行为: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未达30%的 处罚结果:驾驶证记1分,罚款200元
案例五 车牌号:渝DF665* 驾驶人:马某 违法时间:5月26日10时10分 违法地点:安稳镇安稳外环路段 违法行为: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未达30%的 处罚结果:驾驶证记1分,罚款200元
案例六 车牌号:渝D5094* 驾驶人:何某 违法时间:5月27日11时05分 违法地点:安稳镇安稳电厂路段 违法行为: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未达30%的 处罚结果:驾驶证记1分,罚款200元
案例七 车牌号:渝DW769* 驾驶人:胡某斌 违法时间:5月29日09时49分 违法地点:扶欢镇五岔路石膏厂路段 违法行为: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未达30%的 处罚结果:驾驶证记1分,罚款200元
案例八 车牌号:渝DH637* 驾驶人:罗某云 违法时间:5月29日09时38分 违法地点:扶欢镇五岔路石膏厂路段 违法行为: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未达30%的 处罚结果:驾驶证记1分,罚款200元
案例九 车牌号:渝DN781* 驾驶人:王某桥 违法时间:5月29日09时19分 违法地点:扶欢镇五岔路石膏厂路段 违法行为: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未达30%的 处罚结果:驾驶证记1分,罚款200元
案例十 驾驶人:何某 车牌号:渝DG161* 违法时间:5月29日09时16分 违法地点:扶欢镇五岔路石膏厂路段 违法行为: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未达30%的 处罚结果:驾驶证记1分,罚款200元
警方提示
各位货车驾驶员千万要遵守交通法规,不超速、不超载、不疲劳驾驶,安全自己也安全大家!
原标题:春季整治| 綦江区货车交通违法行为曝光(第十一期)
来源:平安綦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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