綦江在线

 找回密码
 注册

手机号码,快捷登录

快捷登录

搜索
查看: 1167|回复: 13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所有人:举报这类行为,最高奖励1000元!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楼)楼主
发表于 2024-6-18 11:51:34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重庆 重庆
第1眼新闻消息,6月17日,记者从重庆市住房城乡建委获悉,为鼓励社会公众积极参与举报和查处公共租赁住房(以下简称“公租房”)转租出借违规违约行为,将实行“有奖举报”,广大群众可通过小区房管电话、邮箱直接反映,或拨打电话63651390举报,查实即予奖励。

(官网截图)

据重庆市公租房管理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举报人提供“举报的小区名称+楼栋门牌号”,或“举报的小区名称+承租人姓名”。如果还能提供相关转租协议、转账信息等交易记录和证据,将更好地支持管理机关核查处理。

据了解,举报线索一经查实,即予奖励:

——举报线索有小区名称、楼栋、门牌号,或小区名称、承租人姓名的,给予每起200元的奖励;

——举报人进一步提供了相关转租协商对话、转租租赁协议、转账记录等交易信息、证据,支持实现核查处置的,给予每起300元的奖励;

——举报人一次性或一定时间内举报多起的,根据举报件数和提供证据支持核查的情况,可合并给予举报人一次性1000元内的奖励;

——举报线索、证据直接支持,或者协助查处了相关串案、窝案以及影响特别恶劣案件的,给予每件1000元的奖励;

——两人及以上联名举报的,按一起案件奖励,奖励发放给第一署名人;

——同一线索有两人及以上分别举报的,奖励最先举报人,其他举报人提供的证据进一步支持了查处工作的,酌情给予奖励。

公租房管理机关鼓励广大群众积极监督举报转租出借行为。据介绍,已有多名群众领到了奖励,管理机关据此“顺藤摸瓜”查处了违规承租户。管理机关严格保密举报人信息,广大群众尽可放心举报,一起维护公租房公平善用的秩序。


来源:重庆市公共租赁房管理局

(2楼)沙发

发表于 2024-6-18 11:52:55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重庆
(3楼)板凳

发表于 2024-6-18 12:08:25 来自手机版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重庆 重庆
为了200元去举报邻居,有点不好意思啊。
(4楼)地板

3

发表于 2024-6-18 12:17:45 来自手机版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重庆 重庆
睁起眼睛的不去杳、叫瞎子去找、有点奇葩
5楼

发表于 2024-6-18 12:24:33 来自手机版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中国 中国
园区多得很
6楼

发表于 2024-6-18 12:32:30 来自手机版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中国 中国
每家每户去核对不就完了迈,完全又出丁丁钱让老百姓互相伤害。
7楼

发表于 2024-6-18 12:36:39 来自手机版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中国 中国
一般的人不愿意找这点钱
8楼

发表于 2024-6-18 12:39:51 来自手机版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重庆 重庆
这就是权利者要求底层百姓之间内供,以达到权利阶层的稳定。
9楼

发表于 2024-6-18 13:21:28 来自手机版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重庆 重庆
整这些没用的有撒用?
10楼

发表于 2024-6-18 13:23:35 来自手机版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中国 中国
不稀罕,想支瞎子跳崖门都没有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綦江在线免责声明:
1.本论坛所有帖子仅代表作者本人意见和观点,不代表本论坛立场。
2.请尊重网络道德,不发表污言秽语,不侵犯他人的权利和个人隐私。
3.请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发布违法、违规信息,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全部民事和刑事责任。
4.请遵守论坛规则和版规,不进行刷屏、重复发帖、恶意顶贴、恶意灌水等行为,若有违反,有权予以删除。
5.严禁对本站复制和建立镜像,转载本站原创内容需获得本网站授权,同时需注明出自“綦江在线( www.qj023.com)” 。
QQ|联系我们|綦江在线 ( 24小时举报:13002367666 邮箱:2433943356@qq.com 渝ICP备14004530号-1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3-85883000 渝公网安备 50022202000007号)

GMT+8, 2024-11-13 15:18 , Processed in 0.117251 second(s), 14 queries , Gzip On, Memcache On.

綦江在线 (www.qj023.com)| AI 画廊

© 2008-2023 qj023.co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